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出台《教育督導問責辦法》,9月1日開始實施,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導問責文件。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9月1日教育部召開的發佈會上了解到,通過創新督學隊伍聘用和管理模式,通過分類選聘的方式,我國組建了多層次的國家督學隊伍體系。包括總督學顧問20人、國家督學顧問82人、國家督學200人、國家特約教育督導員300人。目前,全國共有各級督學14.7萬名。為充分發揮國家督學作用,專門制定了崗位職責,建立了實績考核和退出機制,要求新一屆國家督學積極履職,保證時間精力投入,不掛虛名。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雷嘉
來源:北京頭條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