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香港警方於2019年10月1日在香港灣仔的一個單元房裏搜出白布條、玻璃樽、防毒面具等物品,先後將六人拘捕。
香港警方原本打算以縱火罪對這六人進行控訴,該案件於11月30日在區域法院開庭審理,期間,控方將縱火罪修改為了串謀暴動罪,並表示有新的證據以及證人可以證明這六人的違法犯罪行為。控方與辯方都同意將案件押後一天,即12月1日進行審理。
同時辯方表示需要一些時間來進行準備,但該案件法官卻對控方突然將控訴改為串謀暴動罪表示不滿,並頻頻為難控方,對控方在最後時刻提供的證據表示質疑,稱這樣的行為是在“突襲”,對辯方而言是不公平的。
控罪修改為串謀暴動罪
伍家聰甫,律政司外判主控大狀,在開庭的時候表示,他於11月24日收到了香港律政司的指示,將會把原來的控罪“縱火罪”,修改為“串謀暴動罪”,同時還有另一項非法串謀集會將會作為交替的控罪,並且在上週的時候,已經將新的證據提供給了辯方,控方與辯方達成了共識,案件於12月1日開庭審理。
李國威,代表首被告的大律師,面對媒體的採訪時指出,自己在11月25日的時候收到了控方最新的開案陳詞,得知了控罪將會發生大幅的修改,直到上個星期六才收齊相關的文件,其中包含兩份新證人的口供以及視頻片段。
李國威表示,辯方需要時間來審查新的證據,以及向被告徵求新的意見。另一位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控方應當要弄清楚修改控罪的範圍以及基礎,直言在這樣的情況下,辯方在案件預備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困難。
法官:修改控罪不公平
該案件的控方表示,將控罪修改為“串謀暴動罪”以後,控方會提供新的證據,另外還會增加兩名新證人,其中包括一名高級警察,他將出庭陳述查獲的物品是非法示威中常用的物品。
然而,本案的裁判官沈小民則表示,控方有向辯方提供證供以及文件的責任,質問控方在最後關頭修改控罪是不是在玩“突襲”。本案裁判官沈小民認為控方突然修改控罪的做法對於辯方而言是不公平的。控方表示,自己也是不久以前才收到香港律政司修改控罪的指示,目前雙方已達成了共識,案件也於12月1日開庭審理。但這位沈法官依舊不滿意。
文丨常樂 校丨竹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