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替一個人跑一個項目,那人答應他,項目做完後不會虧待她的,當時一聽有利可圖,她想都沒想一口就答應了。
誰知道,這個項目從接手那天起就處處遇坎坷,她一不熟悉業務,二還沒有資源,三時間和精力也都有限,本來這個項目只要甲乙兩方對接就OK,但因為其中關係複雜,偏偏出現了她這個第三方,後來還有第四方的介入。
整個項目從頭到尾做下來,耗費了她一年多時間,先不説賺了多少錢,光是搭在這上面的時間成本核算下來也頂她大半年工資了,可是她清楚,自己能拿到手的錢也就那麼一點點而已。
朋友苦笑着説,當時真是賺錢心切,也不想想自己有多大能力,最後雖然完成了項目,但她已經累得精疲力盡了,她説,以後打死也不幹這種事了,超出自己能力範圍之內的錢,是不能賺的。
其實,我很理解她當初的決定,一個40歲的離婚女人,沒有穩定的工作,平時靠做兼職賺點生活費,而且她還得拉扯一個讀小學的孩子,想想就知道她有多難,賺錢對她來説比任何事都重要,所以,她一聽到有賺錢的機會,連思考一下的時間都省了,立刻就答應了。
可是因為心急,她沒有思考過這中間的利害關係,沒想一想,人家憑什麼會讓你無故賺了中間的利潤,難道對方自己沒有更可靠的親戚和朋友嗎?因為心切,做了超出自己能力範圍的事,當然會落得一身疲憊。
努力賺錢,給自己和家人更好的生活沒有錯,但有些錢真的是不能賺的。
01:能力之外的錢人,有些時候真的不能把自己想得無所不能。我們平時總能看到一些勵志雞湯,説只要肯努力,肯相信自己,就一定能做成某件事,但這只是成事的一個前提條件,有了決心和意志還得有過硬的本事才行,否則你就是逞強,這樣不但會讓自己很累,弄不好還會耽誤對方的時間。
一個文友,平時很喜歡舞文弄墨,偶爾在報刊雜誌上還發表一些小作品,她自認為還算是個挺有文學天賦的人,加之身邊的人都誇她有才華,所以,她也就信以為真了。
後來有個客户找她寫一個故事,要求內容深刻有寓意,並且文風要求詼諧幽默,她詢問了稿費後,被這筆不菲的稿費打動了,於是就接了這個活。
可是她哪裏知道,寫這個故事前前後後耗費了他一年半的時間,光是改稿就不下十幾次,要不是對方只交了一小部分定金,她真想甩手不幹了,但甩手不寫了更不行,那樣自己豈不是成了圈裏沒有信譽的人了,於是,這一年裏,她常常都是硬着頭皮在碼字。
她是有些小才華,但憑她的能力完成那個稿件還是有些吃力的,如果不是當初那筆稿費的誘惑,她一定會想想清楚,自己到底能不能勝任。但,她的房貸和車貸不允許她在這筆誘人的稿費面前有片刻猶豫,因為她實在是太需要這筆錢了。她忘了,其實有些錢是可以賺得,有些錢真的不能賺。
02:出賣靈魂的錢畢業實習的時候,我一個人離開家鄉去外地闖蕩,當時和一個也是剛剛畢業的女孩合租一套房子。那會我和她都還只是公司裏的實習生,工資低得可憐,那些錢扣除房租和日常開銷,幾乎不剩什麼了,所以,平日裏我只能緊衣縮食,等着熬過實習期,手頭寬裕點再改善改善生活。
但和我合租的那個女孩活得卻沒像我這麼緊張,她每次去超市都會大包小包提回一大堆東西,並且在貨架前從來不比價,而且每週還要拉着我陪她吃一次火鍋。
我很好奇,都是拿着微薄的薪水,都是家裏給不了半點資助,她哪來的錢呢?見我好奇,她也就沒再隱瞞我,她説她有個情人時常資助她,不過那個男人不在本地,是個外地人,他偶爾會來這裏看她一回,每次來都給她一些錢。
聽了這話我有些語塞,不知道該怎樣表達我的心情,這是個很隱晦的話題,更是自己的隱私,在我看來就算是爛到肚子裏也不能坦白的話,在她口中卻表達得雲淡風輕,當時我還在懷疑到底是我的思想落伍了,還是她做得過格了?
但是後來的事實告訴我,她拿着出賣自己靈魂的錢,靈魂是不得安寧的。女孩後來交了一個男朋友,本來兩人相處得很好,但後來他知道了女孩在外地還有個藕斷絲連的情人,於是頭也不回地走掉了。
對於此事,女孩後來特別後悔,她説當時如果能守住底線,再忍一段時間,熬過了實習期,日子就不會緊巴巴的了,但是她在貧窮面前妥協了,出賣了靈魂,高興一時,後悔一世。
03:不義之財電視劇《人民的名義》播出之後,引起的反響如潮。其中有一個經典的片段,國家部委項目處處長趙德漢吃着炸醬麪,每個月只給母親300元生活給,過得還不如一個工薪階層,但是查案人員卻從他的另一處住所——豪華別墅裏搜出了2.3億元現金,在清點金額的時候,燒燬了六台點鈔機。
這些便是不義之財,人在獲取了不義之財後的興奮只有那麼一瞬間,往後的所有時間裏,都是緊張,忐忑,惶恐,甚至夜不能寐。
拿了不屬於自己的錢財,過的就是提心吊膽的日子。説起這個話題的時候,朋友感慨道,以後就算是再缺錢,也不能犯那低級錯誤,她前不久她在網上看到一個故事,一個女孩是公司的出納,工作之前她是個樸素又低調的人,可工作之後,因為周圍同事總是喜歡炫富,於是她也就跟着攀比起來,可自己的工資遠遠滿足不了日漸膨脹的物質慾望,她就開始使用信用卡。
起初,她還能按月還錢,可是後來透支的金額越來越大,她就動起了邪念,挪用公款,她覺得只要自己能夠做到拆東牆補西牆,這筆錢一定會還上的。
誰知道,有一次她忙亂中忘了把公司的錢還回去,被公司發現了她挪用公款的行為,結果可想而已,女孩因此丟了工作,還差點被告上法庭。
還是那句老話,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沒有人不喜歡金錢,但是有些錢是不屬於你的,就不要用盡心思去惦記了,否則你一定會悔不當初。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