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8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副主任宋建立8日表示,將加強對重點技術領域的商業秘密保護力度。重點打擊涉及高新技術、關鍵核心技術、事關企業生存和發展的侵犯商業秘密犯罪,掛牌督辦一批重大疑難複雜的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
最高檢8日上午舉行新聞發佈會。會上,有記者問:當前侵犯知識產權案件有不少針對的是企業的核心技術和商業秘密,案件辦理複雜程度高,請問面臨新形勢,檢察機關如何應對?
宋建立回應稱,侵犯商業秘密犯罪嚴重破壞市場競爭秩序和營商環境,抑制市場主體創新創造活力。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商業秘密保護,明確要求強化商業秘密刑事執法。
宋建立介紹,近年來侵犯商業秘密犯罪案件的基本情況:一是案件數量雖然增幅較大,但絕對數較小,起訴數僅佔同期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總件數的0.5%。二是案件受理不均衡,11個省份起訴受理數就佔全國的百分之八十。三是不捕、不訴率較高,分別比同期所有刑事案件的不捕率、不訴率高出10個百分點和5個百分點。四是判處輕緩刑比例較高,80%左右的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罰。五是犯罪對象多為企業核心技術秘密,僱員或前僱員是犯罪的高危人羣。
宋建立指出,上述情況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打擊侵犯商業秘密犯罪存在着如下困難:一是案件發現難。行為人實施犯罪行為往往利用職務便利或者工作便利,外人難以發現,犯罪行為隱蔽性較強,同時,行為人普遍學歷背景較好,心思縝密,具有較強的反偵查能力。
二是取證難。由於商業秘密本身的秘密性,企業發現商業秘密被侵害與商業秘密實際被侵害時的時間週期較長,原始證據滅失較多,導致取證難度加大。加之涉案企業經營範圍往往涉及全國各地,取證耗費時間長、成本高,還有的案件受地方保護主義影響,案外干擾因素多,辦案阻力大。
三是鑑定難。商業秘密特別是技術秘密涉及的領域十分廣泛,技術性和專業性極強,許多領域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員專業程度不高、數量少,鑑定標準不統一,鑑定意見的科學性合理性等常常成為爭議焦點。
四是犯罪事實認定難。商業秘密是否具有非公知性、犯罪嫌疑人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與權利人的商業秘密是否實質相同、權利人損失數額採取什麼計算標準等關鍵事實常常難以確定,犯罪嫌疑人往往拒不認罪,其主觀故意內容也難以認定。
宋建立表示,面臨新形勢,檢察機關將採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強對重點技術領域的商業秘密保護力度。重點打擊涉及高新技術、關鍵核心技術、事關企業生存和發展的侵犯商業秘密犯罪,掛牌督辦一批重大疑難複雜的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
二是加大對採用盜竊、利誘、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侵犯商業秘密犯罪以及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商業秘密犯罪的打擊力度,加強立案監督工作,依法從嚴批捕起訴,並提出限制緩刑適用、並處高額罰金刑的量刑建議。
三是加強對侵犯商業秘密案件辦理的規範和業務指導。檢察機關將針對上述問題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分析侵犯商業秘密犯罪的特點和規律,規範提高取證、認證的能力和水平,完善相關的制度和措施。本次指導性案例中就有一個侵犯商業秘密案件,下一步我們還將通過加強個案辦理指導、發佈典型案例、制定規範性文件等方式,切實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
四是注意妥善處理商業秘密民事侵權訴訟程序與刑事訴訟程序的關係,既要注意兩種程序的關聯性,又注意其相互獨立性,在依法保護商業秘密的同時,防止惡意啓動刑事追訴打壓競爭對手,在全社會營造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
五是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提出檢察建議。針對商業秘密案件辦理中發現的企業、科研機構等在商業秘密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健全制度、加強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