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選制塑造愛國民主新秩序

2020年香港國安法和2021年新選舉法,將愛國與民主在法理和制度上整合起來,塑造一種“愛國民主”的香港新秩序。2021年9月19日,新選制下的首場選舉即香港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將如期舉行,香港民主煥發新的生機與活力。

一個優良的治理體系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一支忠誠和賢能兼備的管治隊伍,“愛國者治港”的核心訴求正在於此。新選制相對於原來的選舉制度,具有更加顯著和優越的民主正當性基礎,也更能代表香港整體民意及良政善治的制度理性。新選制對民主新秩序的建構要素主要包括:

其一,新選制以“愛國者治港”為香港民主之錨,相應設置“愛國者”的嚴格法律標準和資格審查機構與程序,確保反中亂港者出局,愛國愛港者進場,從而為香港民主遊戲定下清晰的政治倫理和法律邊界。

其二,重構選舉委員會的組成和功能,將其在制度上發展為更具社會均衡性、包容性和民主參與性的基礎性選舉機構,囊括五大界別40個界別分組,負責行政長官選舉、參與所有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提名並直接選舉產生40名立法會議員(總數為90名)。新的選舉委員會由1500名選委構成,凸顯的特徵是增加了香港基層社團、青年羣體的代表比例,以及新設第五界別增加與國家治理體系有緊密聯繫的香港委員,從而塑造了一個更能均衡代表香港各階層利益又能代表“一國兩制”整體利益的選舉委員會。

其三,更具競爭性和實質建設性的選舉,即新選制下的選舉不再像過去一樣被一些政治勢力描述為“民主”和“愛國”的對抗遊戲,以及顏色革命的風險遊戲,不再以炫耀極端立場獲取政治資本,而是在愛國者資格確認的前提下展開“賢能政治”意義上的實質性競爭,產生真正具有忠誠立場、賢能素質和公共服務精神的管治團隊。

其四,新選制在香港國安法的加持下,可有效阻斷外部勢力對選舉過程的滲透和干預,將高度自治權真正交回到香港選民及其選出的管治團隊手中,並以選舉和自治服務香港,服務國家,促進“一國兩制”良性發展。

選委會選舉是新選制下系列選舉的首場,也是測試新制度的民意支持度與合法性的重要環節。從報名參選情況來看,此次選舉的民主正當性是非常凸顯的:其一,愛國愛港力量積極踴躍參選,出現了一定的競爭性和多元性的話語和代表,體現了愛國民主主體的生機與活力;其二,少數人顧忌資格審查關以及存有選舉攬炒主義的陰暗心理,採取不參選和變相抵制的做法,試圖誤導民意,打擊新選制的權威性和社會認受性,但這一圖謀不會得逞;其三,資格審查程序既嚴格把關,又不搞“清一色”,最終僅取消了兩人的參選資格,一個是未登記為地區選民而喪失資格,另一個是本土派議員鄭松泰不滿足參選的法定忠誠資格條件;其四,從參選的界別代表和年齡構成來看,呈現出多元化、年輕化與均衡化的特色,符合香港社會的階層均衡特徵以及香港民主的平衡性要求。

這場選舉發生於香港由亂返治、重新出發的關鍵時期:其一,香港國安法實施日益深入,反中亂港組織紛紛解散,反中亂港分子有序伏法,香港法治秩序得以修復和鞏固,為民主發展提供製度保障;其二,大灣區建設提速加碼,“橫琴方案”和“前海方案”成為具體引擎,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形勢明朗,路徑清晰,對香港民主政治的穩定運行及強有力管治團隊的綜合能力要求更進一步;其三,香港民心思定,經濟民生建設與共同發展成為社會共識,深層次的社會分配不均與發展動力不足的問題需要負責任的特區政府聚焦、有效解決;其四,美國等西方勢力對香港的制裁和打擊,倒逼香港認清自身地位與國家的保護性作用,推動“一國兩制”朝着融合發展方向有機、有序進展。這些香港內外發生的前所未有的變化乃是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一個關鍵縮影,而國家對香港的保護性立法和大灣區、“一帶一路”範疇的政策引導,為新香港的經濟轉型升級和治理秩序改良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優良制度基礎和發展契機。

這一切,都需要香港民主秩序的穩定有序運行,需要“愛國者治港”的表裏如一,需要忠誠與賢能的疊加優化,需要香港民主發展走出一條真正切合“一國兩制”的新路。而新選制的整體制度設計及首場的選舉委員會選舉,將開啓新時代香港良政善治與轉型發展的特色篇章。

作者:田飛龍(北航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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