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話説:聘者為妻,奔者為妾。
熊磊是姚家明媒正娶過去的,出嫁當時是嫁給姚家。車也算婚姻財產,把婚房,裝修,熊磊家陪的車放在一起算帳,這才叫公道。事先聲明,我沒有偏向哪一方,完全出自公正。
網暴之下,血緣之殤
熊磊母女現在唯一想法,就是自己個人利益最大化。她們才不管誰是誰的親兒子,誰是誰偷換的兒子,誰死了誰還活着,因為這些對他們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手裏的房子財產不被收回,因為姚策不在了,她在姚郭兩傢什麼都不是了。
我個人認為,熊磊的媽媽為自己的女兒爭取更多的利益,這點無可厚非。只是爭取的人錯了,姚策已有親爹親媽,你是不是和杜新枝要房子更合適呢?熊磊生的孩子也是杜新枝是郭家的親孫子啊!我是覺得給自己女兒爭取房子不是錯,應該找杜新枝而不是許媽。
從熊磊當前的言論來看,她肯定不是因為愛姚策而嫁他,所以特別計較物質這一塊,她更不是一個善良的女人,她缺少人最基本的感恩之心和惻隱之心。她的價值觀一切以金錢物質的多少來衡量輕重,所以接下來她會説出更多道德淪喪的話來面對公眾,為她自己為杜新枝一夥博同情。我真的都不覺得奇怪,她的價值觀和杜新枝一夥完全一樣,加上血緣基因關係所以她們早就一丘之貉了。
房子為重,談何相愛
房子是熊磊嫁人的條件,這確實正常,現在正常生活裏好多人結婚的前提條件就是得有房子。但是現實生活裏,父母掏錢買的房子無論婚前還是婚後,最後打官司都還是父母的,跟孩子無關。現實生活裏就是親兒子不在了,那父母住自己買的房子也是理直氣壯的,而不是像許敏這樣還允許熊磊住在那個房子裏。
不過也沒法不承認,關於房屋產權是以房產證上的人名為準,房產證是姚策的名字,那房子就是他的,姚策的妻兒繼續居住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熊磊媽媽,您不必擔心他們的居住問題的。至於説是誰誰出了首付,那就另當別論了,不是説誰出了首付,房子是誰的。根本不存在還房的事情,所以,姚策被逼着要還房還房實在是太冤枉了。如果説出了首付的人發現不是親生的,覺得錯付了吃虧了,想要討回付出的錢,那不是找姚策和他的家人要的,他們沒有過錯,而是找“造成你錯付的那一方”要回你的錢。
房子這個事情,要靠法律和協商共同解決。實話實説,許敏不收回房子對許敏房不公平,完全收回來,對熊磊也不公平,當前郭威從郭家房子裏搬出來了,那麼由郭家給熊磊解決房子最好。如果真相是偷換成立,那麼郭家賠償這一切就有法律依據。如果是錯誤,一切都需要相關人員結合實際情況理性協商解決。
德要配位,才配擁有
不可否認,熊磊也是受害者,但是這損失並不應該由姚媽來承擔,姚媽是最大受害者,因為別人的錯誤才導致錯誤地給姚策熊磊買房,憑什麼要受害者再來承擔損失?所以才要查找真相,是誰導致了這幾個家庭的巨大損失?如果是醫院錯換,那麼這個醫院就是破產倒閉也得賠償這幾個家庭的損失;如果是“偷換”,那就是犯罪,相關責任人不僅要承擔刑事責任,還要賠償這幾個受害者的全部損失。所以現在真相最重要,調查清楚才能理清責任劃分,重大疑點就是醫院和杜新枝。
姚策因病永遠離開世界,希望遺留在世間的事和人,不要太多的煽動讓人間還有温暖。冤有頭債有主該懲罰的會得到懲罰,需要清白的會繼續在路上。作惡的人自有天意,什麼財啊、物啊自己努力一輩子路説長很長,在這事件裏面説短也短28歲生命終結了,福氣是修來的,該有的會有把時間耗在算計上還不如自己踏踏實實去賺。凡做事要心安理得經得起時間磨鍊,德要配位才配擁有。
寫在最後
不管是什麼怨總算是緣份了一場,28年的感情相信雙方都是真情付出過的,上帝把這個玩笑開得有點大了,甲乙雙方心裏的滋味只有他們自己清楚。我作為一個旁觀者都替他們難受,大家都該自覺、相互體諒、誰能真的把誰忘記嗎?做不到!畢竟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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