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零時起,北京217處路口的“電子警察”正式開展執法工作,抓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的現象,《法治進行時》欄目的記者來到了上地東路,進行了一番實地體驗。
當天早高峯時段,海淀交通支隊清河大隊的民警在此路口設置了攔截非機動車的護欄以及禮讓斑馬線提示的宣傳標語。
開展禮讓斑馬線的專項行動就是為了確保行人車輛在通過路口時,都能有序安全通行,對於騎車的人來説,在經過斑馬線的時候,禮讓行人的同時還需要下車推行。
在當天的執法過程中,民警攔下了一位司機,這位司機在通過有行人的斑馬線時,僅僅是減速了但沒有完全停住。
現場,司機被民警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民警介紹,路口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的違法行為大多是轉彎車輛,需要提醒司機的有以下4種情況:從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隊伍中強行穿插,造成行人行進中斷的;逼停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的;同方向已經有機動車停車避讓行人,仍強行通行的;採取突然加速等方式繞過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的。
記者:田洋 攝像:甫韋
來源:法治進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