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是一個小島,本身的水源無法滿足需求,所以必須從馬來西亞的柔佛州引進水源。簡單來説,就好像中國的廣東提供水源給香港。
新加坡和柔佛最早的水務合約是1927年,當時兩地還是英國殖民地。最早的合約水是免費的,新加坡只需要付租地費用,蓄水池在普萊山。蓄水池和管理的費用也是由新加坡承擔,柔佛有權利向新加坡購買過濾水。
1959年新加坡成為自治邦,馬來亞也已經獨立,新加坡和柔佛在1961年簽署新的水供合約,1927年的合約作廢。新的合約長達五十年,租用地也從原來普萊山,增加地不佬河與士古來河。這次的合約也是柔佛租地給新加坡,新加坡必須RM5(令吉)每英畝/年,每一千加侖的生水RM0.03。新加坡負責建造蓄水池和處理生水,柔佛可以RM0.50每千加侖向新加坡購買過濾水。
1962年,馬新又簽了一份99年的合約,2061年到期。這份合約的水源是柔佛河,價錢和1961年的合約一樣。我覺得這兩份合約有點像柔佛州把水務外包給了新加坡,並不是柔佛純粹地賣水給新加坡。
1990年,馬新又有新的合作,以1962年的合約為基礎,在柔佛河建新的水壩,以提供更多自來水給新加坡和柔佛。這個林桂水壩由新加坡出資建設,並且新加坡賠償柔佛RM3.2億,在加上RM18000/公頃,還有每年RM30/sqf的租地費用。林桂的水供價格依據指定方程式計算,如何計算,請高手指點,我並不懂。
馬新的水供爭議開始與2000年代,因為在淡水資源越來越稀缺的情況下,3仙(RM0.03)每千加侖的價格實在太低了。其實1961和1962的合約都有一條25年可以檢討合約的條款,但是新加坡政府堅持柔佛政府在1986和1987年時已經放棄修改合約,馬來西亞政府認為25年後的任何時候都可以修改合約。雖然爭議不斷,但是馬來西亞政府強調不會以水供作為威脅新加坡的武器。
現在,馬新只剩下1962和1990的合約,1961年的合約已經在2011年到期,三個地區的設備也移交給柔佛政府。新加坡有意向更多水源彭亨州買水,但是馬來西亞本身的供應已經有些不足,旱季時更加緊張。所以馬來西亞在1962年的2061年合約到期後,應該就不會供應水給新加坡了,所以新加坡現在注重發展新生水和淡化海水,以滿足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