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只小生命“落入陷阱”,這位大叔你違法了,知道嗎?

本文轉自【河北青年報】;

事發石家莊!

6旬村民架網捕鳥,

98只普通朱雀、2只黃雀

“落入陷阱”,

森林警察出動,

解救100只小生命......

與此同時,

這位村民被警方依法抓獲,

等待他的將是刑事處罰。

石家莊贊皇警方將此案件公開後,

有網友説:我看很“刑”!

100只小生命“落入陷阱”,這位大叔你違法了,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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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有網友提出疑問:

朱雀是麻雀嗎?黃雀是麻雀嗎?

那是不是逮一隻麻雀也違法啊?

100只小生命“落入陷阱”,這位大叔你違法了,知道嗎?

100只小生命“落入陷阱”,這位大叔你違法了,知道嗎?

對於網友的疑惑,

河北青年報記者與專業人士取得聯繫

並進行深入瞭解,

有“抓麻雀”這種想法的人

可要小心了,

你的想法很危險!

案件回顧:石家莊贊皇警方在一村民家中查獲國家“三有”保護動物

9月5日,石家莊贊皇警方公開一起非法捕獵野生鳥類案。

贊皇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民警杜警官告訴記者,最近一段時間,他們正在開展涉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活動。

在排查過程中,民警得到消息稱在禁獵區有人使用獵捕工具捕鳥網, 經大量調查取證,辦案民警將涉嫌非法狩獵的犯罪嫌疑人石某某抓獲,現場查獲“三有”保護動物普通朱雀98只、黃雀2只。

100只小生命“落入陷阱”,這位大叔你違法了,知道嗎?

△民警將捕獵野生鳥類的嫌疑人石某某抓獲

杜警官介紹,普通朱雀、黃雀都屬於國家“三有”保護動物, “三有”保護動物是指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這位村民獵捕鳥類 將面臨刑事處罰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石某某對其非法狩獵一事供認不諱。

據悉,嫌疑人石某某今年60多歲,常年務農,他獵捕野生鳥類是為了出售牟利, 被警方抓獲時這些鳥類還沒來得及出手。

然而,非法捕獵並沒有讓石某某發家致富,等待他的卻是刑事處罰。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對於這100只小生命來説,它們是幸運的。辦案民警取證工作完成後,在萬花山贊皇境內將98只普通朱雀和2只黃雀放生,讓它們重回大自然的懷抱,繁衍生息。

100只小生命“落入陷阱”,這位大叔你違法了,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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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將98只普通朱雀和2只黃雀放生

警方提示:石家莊行政區域範圍內

都是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

那麼,“禁獵區”都有哪些區域呢?杜警官在此提示,早在2020年就有“石家莊全年禁獵” 的相關規定,且行政區域範圍內都是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

記者搜索到2020年的官方報道,報道中詳細介紹了石家莊市政府發佈關於劃定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和規定禁獵期的通知。

100只小生命“落入陷阱”,這位大叔你違法了,知道嗎?

△有關“禁獵區”“禁獵期”的相關報道截圖

通知規定:

石家莊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為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全年為禁獵期。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禁止在石家莊市行政區域內獵捕及進行其他妨礙陸生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活動。因科學研究、種羣調控、疫源疫病防控或者其他特殊情形確需獵捕的,應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縣級以上陸生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要按照通知規定,依法查處轄區內非法獵捕及其他妨礙陸生野生動物生息繁衍活動的行為。

律師説法

抓麻雀、松鼠、野豬都是違法行為

“如果鳥類愛好者

抓捕少量的麻雀、喜鵲,

算違法嗎?”

對於網友的疑惑,

記者向河北世紀聯合律師事務所

合夥人王毅進行了深入瞭解。

王毅介紹,《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包括兩大類,一類是珍貴、瀕危的一級二級重點保護動物,還有一類是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即國家“三有”保護動物。

此案中嫌疑人獵捕的普通朱雀黃雀 就屬於第二類,是在《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範圍內的,都是明確禁止非法捕獵的。

另外,該名錄中還包括狼、野豬、松鼠、麻雀、喜鵲、中國壁虎 等常見的野生動物,也就是説,私自捕獵這些動物都是違法行為。

非法狩獵:重者刑事處罰,輕者行政處罰

對於非法狩獵將面臨的處罰,

王毅表示,

重者刑事處罰,輕者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於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有明確規定,其中就提到在禁獵區、禁獵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非法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時構成犯罪。

比如上述案件中的嫌疑人石某某,他正是在禁獵區及禁獵期用禁用方法狩獵。

那麼情節較輕時,也會被處罰嗎?

王毅介紹,根據《河北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非法狩獵野生動物受到的最低處罰是行政處罰,可能會面臨罰款、沒收工具和非法所得等。

而罰款具體要罰多少元?

王毅説:“有獵獲物的,應被處以相當於獵獲物價值8倍以下的罰款;沒有獵獲物的,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保護野生動物不僅僅是一句口號,

在法律的高壓態勢下,

不尊重野生動物生命的人

必將受到嚴懲!

文:河北青年報記者劉山杉 通訊員董利國、焦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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