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輛奧迪車,卻喊着還不起和朋友借的3萬塊錢?3月22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北京房山法院執行局獲悉,執行局發佈懸賞公告,徵集這位“名下有奧迪卻沒錢還賬”的被執行人名下財產線索。
趙先生訴稱,2011年11月,張海峯向其借款3.3萬元,並出具借條。借條中張海峯雖承諾會還錢,但並未約定借款期限。此後,趙先生多次向其討要無果,對方以沒錢為由故意拖欠至今,故訴至法院。
經法院審理查明,趙先生與張海峯二人系民間借貸關係,出具借條可證明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
因張海峯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應訴,亦未提交書面答辯意見,視為放棄抗辯權利。
北京房山法院判決張海峯10日內償還趙先生借款3.3萬元,若超過判決指定的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期限,則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2021年3月8日,當趙先生聽聞張海峯名下有輛奧迪車時,他坐不住了,向北京房山法院執行局申請懸賞公告。
因被執行人張海峯逃避執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房山法院執行局於3月12日發佈懸賞公告。
公告顯示,被執行人張海峯,今年38歲,家住北京市房山區史家營鄉青土澗村西六衚衕8號內2號。
徵集線索為一輛號牌為京NC66Q7的白色奧迪小型普通客車一輛,及其他隱匿財產線索或執行線索。
據瞭解,凡是向法院舉報被執行人財產或執行線索,最終成功執行,致使被執行人繳納執行案款的,將獲得舉報財產或執行線索執行到位金額的10%獎金;其中舉報線索為徵集線索裏的車輛,經法院實際控制後,將獲得1萬元懸賞金。
懸賞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舉報諮詢電話:010-80381505。
文/王浩雄
編輯/白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