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消息,
一名女子因與丈夫產生情感糾紛
繼而引起爭吵,
報警稱遭到家暴,
民警到場後女子情緒失控,
民警正常執法卻遭到暴力毆打。
3月15日,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檢察院
批准逮捕廣州市首例
涉嫌襲警罪案件嫌疑人張某某。
情緒失控,對民警拳打腳踢
2021年3月2日,張某某與其丈夫因情感糾紛發生爭吵,氣憤之下打砸家中物品,接着向公安機關報警稱遭到丈夫家暴。黃埔區公安分局民警餘某某和輔警王某某趕赴現場後,因張某某發泄情緒將啤酒瓶扔向其丈夫,民警現場予以制止。
制止過程中張某某情緒失控,不斷對民警拳打腳踢,過程中還打落民警佩戴的執法記錄儀 。張某某不聽民警警告、發泄情緒,不斷反抗民警執法,持續時間長達20多分鐘。後張某某被公安民警制服,帶回公安機關處理。
廣州首例因襲警被批准逮捕案件
案發後,廣州警方依法查處並將案件移交至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檢察院,該院以涉嫌襲警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張某某,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後,廣州地區首例嫌疑人因襲警被批准逮捕案件。
該女子經檢察官教育,已經認識到自己行為的極端錯誤,真誠認錯悔罪,並向辦案民警道歉 。
檢察官提醒:
暴力襲警嚴重侵害民警人身安全和人格尊嚴,同時損害法律權威和執法尊嚴。法律尊嚴不容挑戰,每個公民都有義務依法配合人民警察的執法工作,尊敬、尊重和平年代的守護者。對以身試法者,檢察機關堅持零容忍,堅決依法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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