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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共同社報道,在11日召開的日本參議院全體會議上,涉及修改憲法程序的修訂版《國民投票法》以自民黨和立憲民主黨等議員多數贊成獲得通過,正式成為法律。
修訂版《國民投票法》中新增了為提高修憲公投便利性,將在車站及商業設施設置“共同投票站”等已寫入《公職選舉法》中的七項內容。此外,圍繞國民投票運動中的政黨商業廣告及互聯網廣告限制,該法附則中規定將在法律實施3年後採取必要措施。
《國民投票法》修正案自2018年提交國會審議以來,歷經8屆國會持續審議,最終在本屆國會上執政黨與在野黨以添加附則為條件達成一致。(總枱記者 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