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首部省級減負法規為基層減負“壯膽撐腰”

由 公松臣 發佈於 綜合

新華社濟南6月16日電(記者 蕭海川)《山東省鄉鎮人民政府工作條例》將於8月1日起施行。這是全國以減輕基層負擔、強化工作保障、完善鄉鎮服務管理職能為宗旨的首部省級地方性法規。針對阻礙基層創新的沉痾痼疾、減而復增的任務負擔,這部法規提出一些新的解決之道,將基層減負納入精細化、法治化軌道。

比如,針對基層詬病已久的上級部門“二傳手”現象——相關任務被層層轉交給鄉鎮政府,這部條例明確要求,上級政府部門不得以屬地管理為名,將自身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任務交由鄉鎮政府承擔。

再如,針對基層幹部叫苦不迭的“一票否決”機制濫用,條例明確劃出准入紅線——未經國家或省有關部門批准,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對鄉鎮人民政府增設或者變通設置“一票否決”事項。

這些靶向清晰、對症施策的法規,既是對以往基層減負有益經驗的總結提煉,也是對今後深化政府職能改革的積極探索。以法律法規固化改革成果,更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

減輕基層負擔,是個老生常談的話題。為基層減負的政策措施並不鮮見,但減負的獲得感卻極易被時間沖淡。一些形式主義、官僚作風的東西,時不時變換“馬甲”,尋找制度縫隙,伺機捲土重來。

常言道: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鄉鎮政府作為我國最基層的政權機關,承受了非同尋常的工作壓力。上級機關下達任務既多且急,要求報送材料各式各樣,鄉里鄉親訴求多元複雜,地方財政往往捉襟見肘……莫名的無力感,時常泛上幹部心頭。更不要説,林林總總的督查考核、眼花繚亂的責任狀、猶如蛛網的“一票否決”事項,使得基層幹部應付“守成”尚且力有不逮,遑論開拓創新應時而動。

基層幹部的苦悶,更在於時隱時現的孤獨感。一些地方單純強調簡政放權,基層卻缺乏與之配套的資源體系;一味搞督導問責,讓幹事創業者寒心泄氣。這種“一人幹活,三人督導,五人指手畫腳”的現象,必須得到根本扭轉。盡最大可能減輕鄉鎮負擔,讓直面問題、瞭解情況的基層幹部輕裝上陣,“一人攻堅、十人助力”才能啃下發展“硬骨頭”。

2019年是中央確定的“基層減負年”。一年間,一批可開可不開的會議,不開了;一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不發了;一批明顯重複督導的檢查組,不來了。改革努力不能偏廢,新的風氣正在形成。《山東省鄉鎮人民政府工作條例》的出台,打響了省級依法為基層減負的頭炮。

當然,這個條例本身是“金剛鑽”還是“泥菩薩”,還看落實,仍待實踐檢驗。但是,只要形成好的改革勢頭,堅持“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基層減負就不再是一根可松可緊、時松時緊的橡皮筋。(完)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