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人力社保“白名單”,呵護中小企業發展

出台人力社保“白名單”,呵護中小企業發展

中小企業和創新型企業,是北京發展的活力之源,也是經濟增長和保障就業的中堅力量。資料圖。圖片來源:新京報網

據報道,北京市人社局近日發佈《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第一版)》,對列入清單的29項行政處罰事項,凡符合輕微違法情形,並及時糾正的,可不予行政處罰。

長期以來,中小企業以及一些創新企業,在社保等攸關員工利益的管理上,往往存在不夠規範的問題。此次新冠疫情,讓不少企業經營遭受嚴重衝擊,此一問題也變得更加突出。對於類似問題,顯然不能簡單打上違法的標籤,一律從重處罰,有時也應適度靈活、人性化處理,在嚴格執法的同時,要避免誤傷企業,呵護好企業利益。須知,保中小企業就是保就業保民生,保創新企業也是保發展。以此而言,北京此次率先推出人力社保“白名單”,也是事關“六保”“六穩”務實之舉。

事實上,中小企業和創新型企業,是北京發展的活力之源,也是經濟增長和保障就業的中堅力量。這些年來,北京中小企業吸納就業人員始終佔從業人員總數80%以上。就在今年年中,更有數據表明,北京每天產生200多個創新型企業。這對於北京的新經濟發展,可謂舉足輕重。而這份人力社保“白名單”,對於保障企業利益,激發市場活力,推動創新經濟的發展,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縱觀此次“白名單”,涵蓋了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就業管理、勞務派遣、社會保險等多個行政處罰事項,都是中小企業和創新企業管理不規範的高發地帶。“白名單”涉及的違法行為,情節都比較輕微,且往往情有可原。比如,“未經許可和登記擅自從事職業中介的行為”,這類違法行為的主體多為中小企業和創新型企業,主要業務是通過市場手段促進就業。若這些行為並未造成實質社會危害,就對企業盲目開罰,不僅不符合執法的比例原則,也會對企業經營造成不小衝擊。

當然,為了防止“白名單”被濫用,對於免罰的適用,也設置了前置條件。比如,要求同時滿足“違法行為涉及人數不超過設定標準、一年內無違反同一規定查處記錄、未造成危害後果、主動整改或在行政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期限內改正”等情形。如此一來,執法將更能有章可循,避免行政自由裁量權的濫用,讓那些屢罰屢犯的“慣犯”,沒有了可乘之機。

而且,對於拖欠工資、使用童工等違法行為,也明確要保持“零容忍”態度。顯而易見,部分企業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絕不意味着放縱,在涉及勞動者權益保護的底線性問題上,在一些重大違法違規的問題上,是沒有討價還價餘地的。在過罰相當、寬嚴相濟的監管思維下,勞動者權益被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絕不會為了追求一時的發展和繁榮,拿勞動者權益當犧牲品。可以説,北京人力社保“白名單”的推出,兼顧了經濟發展和民生保障,充分體現了政策善意。

此前,北京市委常委會召開擴大會議,傳達學習貫徹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會議提出要推動更多具有首都特點的重大改革,也再次強調了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高地的要求。此次發佈的人力社保“白名單”,體現的也正是一種改革、創新和進取精神,不僅在依法監管的同時兼顧企業和員工利益,也貼近北京實際,為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添磚加瓦”。

説到底,法治社會,維護勞動者權益應當嚴格執法,但也要看到,懲罰並非萬能,“以罰代管”的思維必須警惕,更好的執法應當是“剛柔並濟”,科學遵循比例原則,讓企業感受到“有温度的執法”,為其提供容錯支持和發展空間。如此,才能實現執法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更好服務於經濟發展和民生保障。對此,北京率先推出人力社保“白名單”,無疑是一次及時、可貴又必要的探索。

編輯:何睿 校對:賈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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