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發現保險公司軟肋?故意讓車被淹,保險公司賠付後去提新車

由 宿秀榮 發佈於 綜合

社會在進步,大家的生活也在往好的方面發展,隨着大家的經濟能力得到了了很大的提高,自己的生活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為了讓自己的生活質量更好,很多家庭都決定買一輛汽車,所以汽車也在不知不覺中普及下來,成為了大家生活的一部分。在買車之後我們需要買一些車險的,當汽車受到損傷或者是發生事故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少承擔一些經濟損失,所以有些車險還是很有必要買的。

 

購買車險的好處就在於,當自己的汽車受到一些不好的影響需要維修時,也不需要擔心維修費。就比如在地區,經常會下傾盆大雨,當下水道被雨水淹沒的時候,路面的積水就會很深,當積水達到一定的深度時,汽車就有可能會被雨水淹沒,對汽車的零件造成極大的傷害,特別是停在地下車庫的汽車,受到的損傷會更大,這個時候買保險的車主就不用太過擔心自己需要花多少錢去維修汽車。很多人都想到其中的漏洞,既然保險公司會賠償自己的經濟損失,那麼當自己想換車但是沒錢買車,如果在暴雨天氣的時候,將自己的舊車故意放在外面 ,讓大雨侵蝕汽車的零件,導致汽車毀壞,那麼保險公司不就可以給自己賠付一筆賠償金?

 

雖然這個想法是很理想,但是保險公司畢竟是做生意的,可以將公司做大的人都是精明人,所以對於這個漏斗他們也有措施的。像這種需要重大賠付的事件,被保人還需要買第三方事故險和自然災害險才可以,這又是一筆支出,所以不得不説做生意的人果然是聰明人,一點漏洞都沒有。但是這種事情真的發生會怎麼樣呢?難道保險公司真的就不用賠償嗎?

 

有人分析過,如果真的發生這種事情,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看,如果水的分界線未達到保險槓位置的話,那麼這個時候車廂並不會被水淹到,所以這個分界線的水位是不會對車子產生影響的。但是如果水位已經到達車廂的位置,並且儀表盤也被誰淹沒的話,那麼這個時候保險公司就有義務對車主進行賠償,並且是根據報廢標準對車主進行一定的賠償。如果自己的汽車被水淹過,此時車主千萬不要為了看看汽車還能不能用就點火,首先要做的就是聯繫保險公司的人,然後讓保險公司派人出險。

 

​千萬不要做為了換新車,進行一場“騙險”的行為,拋開法律層面,這種行為導致的後果,保險公司也不一定會賠償,到時候偷雞不成蝕把米就更慘了,新車沒有,舊車又開不了,所以這種行為是萬萬不提倡的。做人還是老老實實的最好,不要做一些讓自己後悔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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