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記者 白雲怡 吳志偉 趙覺珵 陳青青】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3月30日審議通過關於修訂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議案。至此,醖釀已久的香港選舉制度改革方案終於出爐。
《環球時報》記者注意到,新修訂的兩個《基本法》附件遠比原附件更復雜、詳盡,尤其是對“愛國者”力量的安排上,事無鉅細地保證了中央在相關制度設計中的關鍵話語權和全面主導權,兩條清晰的主線分別是“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功能設定”和“對選舉委員會重新構建和增加賦權”。
根據此前規定,香港的政制改革遵循“五步曲程序”,即“行政長官提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出修改議案並經由立法會全體議員2/3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或備案”的程序。新的附件一和附件二通過後,“五步曲”程序是否還存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勇30日下午介紹稱,新修訂的附件一和附件二明確規定,新的產生辦法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原附件一和附件二及有關修正案不再施行,“五步曲”程序不再適用,也不存在所謂的“雙軌並行”。
曾任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的劉兆佳對《環球時報》表示,此次修訂令中央牢牢掌握涉及香港政制改革的創議權、啓動權和決定權,所謂“政改五步曲”程序已不復存在,“日後若非中央提出,特區政府無權主動提出政制改革方案,即修改特首和立法會議員的選舉方法的方案”。他表示,當下確保國家安全、“一國兩制”“愛國者治港”和防止內外敵對勢力進入特區管治架構是比實現“雙普選”更迫切、緊急和重要的“首要目標”;待四個目標達到後,香港民主進程才可以繼續推進。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前副院長顧敏康對《環球時報》表示,此前“五步曲”的背景是香港政治大漏洞、大問題尚未凸顯,中央可寬容香港循序漸進地向前推進民主,但現在香港已到了必須停下來糾錯的時候,因此中央結合實際情況,將修改附件一、二的權力交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這也是中央對香港全面管治權的體現。而此次修訂不涉及《基本法》正文,也意味着“雙普選”的最終目標沒有改變。
此外,區議員議席被從選委會和立法會中同時移除、立法會中地區直選代表比例縮減,也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稱,有關區議會內容的變動,是按《基本法》第95條“恢復區議會成為純粹的地區諮詢組織”,因此不需參與選委會及立法會等政治工作,這是考慮《基本法》起草時的初心及意願。劉兆佳坦言,從對區議會和其他地區組織的安排看,中央並非要將所有地區組織排斥在選舉之外,只是排斥那些被利用對“一國兩制”實施不利、對國家安全和特區政府管治不利的地區組織進入管治架構。
值得注意的是,選舉新方案首次明確要求特區政府“當採取措施,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這在以往附件一、二中並不存在。分析認為,這説明北京已總結經驗,徹底封殺“政治攬炒派”未來再搞類似“35+初選”等非法變相公投活動。“香港選舉並非主權國家選舉,而是地方行政區域的選舉,其選舉辦法應與其法律地位相符”,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支振鋒30日對《環球時報》表示,此前頒佈香港國安法,旨在堵住特區內國家安全的漏洞,而此次修改選舉辦法,堵的則是香港政權建設的漏洞。
30日下午,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示將全力以赴,爭取在4月向立法會提交完善選舉制度的綜合條例草案,希望能夠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審議,三讀通過。劉兆佳認為,特區政府下一步最重要的工作便是成立資格審查委員會。支振鋒預計,香港反對派接下來一定會有所反彈,但由於香港國安法,他們的動作會受到限制。美英等西方國家可能會繼續打“香港牌”,進一步採取所謂的制裁等措施,也有可能利用新疆等其他話題進行炒作。“但此次香港選改事關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沒有妥協的空間”,支振鋒説,相信這次選改也會對解決香港一直以來存在的社會政治化、行政立法相互對抗、社會治理失調等問題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在國安法和完善後的選舉制度的護航下,香港止暴制亂、撥亂反正、恢復繁榮,都可以並值得期待。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對《環球時報》説,“香港實現從‘大亂’到‘大治’,此時此刻正是關鍵點,也是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