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濱城區市場監管局對某傳媒公司的輕微違法行為實施了“首違不罰”,為企業提供了一次“糾錯”的機會。這是濱城區市場監管局建立健全包容審慎監管機制,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全力優化營商環境的例證之一。
據瞭解,濱城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濱州某傳媒有限公司提供虛假合同虛構經營場所,故意設立皮包公司,涉嫌存在未在登記住所經營且未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隨即對該公司的註冊地址進行核查,檢查發現,該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場所實際經營者為濱州市某家政服務有限公司。通過對該傳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詢問,法定代表人稱是由代辦公司找的註冊地址,沒見過房產證,也沒有租賃合同和房產證複印件。經過執法人員的普法解釋,經營者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情節,承諾立即改正,並進行債權人公告,公告期結束後,辦理了註銷登記手續。
今年7月以來,濱城區市場監管局積極落實包容審慎監管機制,出台了《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本着“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73類輕微違法行為實行“首違不罰”,對屬於“當事人屬於首次違法,在責令改正的期限內改正”,符合免責條件,故不予行政處罰,執行了“容錯”機制。對監管執法過程中發現的違反市場監管法律法規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優先運用提示、告誡、約談、建議等非強制性執法方式,引導市場主體依法、規範經營,防止“重事後查處、輕事前預防”,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保護市場主體創業創新熱情。截至目前,已對12家市場主體實施了“首違不罰”,真正讓企業感受到了“有温度的執法”。
濱城區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經營者:
嚴格遵循信用原則,
自覺遵守法律法規,
積極承擔社會責任,
維護市場經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