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某(女)與張某(男)於2008年經人介紹相識,2010年11月依法登記結婚,婚初夫妻感情較好。婚後生育一兒一女。婚後共同生活中張某因投資不慎,導致家庭債台高築,其本人於2021年10月獨自一人外出打工,不與家人聯繫。近日,馬某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受理案件後,辦案法官從被告家人處瞭解到原、被告夫妻感情基礎較好,被告近年卻因欠債較多而自責外出打工,希望法庭查明事實並做和好工作。辦案法官遂及時制定了調解方案,但在通知原告到庭調解時,得知原告不慎摔倒骨折住院,被告還給原告郵寄了醫療費用。為了促成二人和好,辦案法官抓住有利時機,在徵得原、被告的同意後,通過網絡調解平台組織調解,解決了原告行動不便的實際困難。調解中原、被告均陳述了倆人婚姻過程的美好往事,原告馬某提出其與被告的夫妻感情一直都比較好,只是對被告張某私自外出並不與家人聯繫表示不解,現自己心結已化解,申請撤回起訴。夫妻雙方一致表示要經營好來之不易的夫妻感情,凝心聚力清償債務,創造幸福美好生活。此案至此劃上圓滿的句號。
【來源:陝西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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