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錦城公園保護條例》徵集意見:擬禁止攜帶犬隻進入綠道

由 許愛花 發佈於 綜合

12月9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人民政府網站上獲悉,《成都市錦城公園保護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正在公開徵求意見。

《條例》中所稱的錦城公園,是指成都市環城生態區總體規劃範圍內,由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桂溪生態公園、青龍湖濕地公園等已建或在建的自然公園、綠道系統,與農田系統、河湖水網灌渠系統、動植物羣落系統、林盤與歷史文化遺蹟系統等有機組成的環狀綠色開放空間。

▲2020年9月23日,成都市天府新區鹿溪智谷雲廊綠道 

關於生態本底改善,《條例》提出,錦城公園內應當按照耕種、綠化、水體、硬化、鋪裝等不同功能需求,對區域內的土壤進行分類管理,注重地形恢復和建築垃圾無害化處理,着力改善土壤污染,提升土壤肥力和土質。農用地應當注重採用生態型複合種植,積極調整用地及作物結構,通過多樣產業展示傳統農耕文化,支持發展生態集約高效、用地規範的設施農業,實現建設生態化現代農業示範區的目標。錦城公園內優先保護原生優質植物羣落,在需要補種或重植時應當優選適合成都平原的原生物種,並注重監測、修復、分類保護和避讓位於河流、農田、林地等各個區域的野生動物棲息地,預留野生動物遷徙通道。

同時,錦城公園管理機構應當每年定期向社會公眾公示錦城公園生態本底改善修復的年度報告,並接受社會公眾詢問。

關於錦城公園的保護利用,《條例》明確, 嚴禁佔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耕地在優先滿足糧食和食用農產品生產基礎上,可適度用於非食用農產品生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破壞錦城公園內樹木等植物、濕地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行為都有勸阻和舉報的權利。

在價值轉化方面,錦城公園管理機構和相關區人民政府應當積極開展與錦城公園生態保護相適應的觀光休閒、民俗體驗等服務,發展綠色低碳產業。

在智慧公園建設方面,錦城公園管理機構應當建立生態景觀要素信息庫和動態監測平台,加強公共服務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公園的信息化和智能化,促進智慧公園建設。

值得注意的是,《條例》規定,禁止在錦城公園從事下列活動:

違反規定養殖、種植、砍伐、放牧、採石、挖沙、取土、取水;擅自採集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損毀、擅自挖掘地質遺蹟,擅自採集化石、礦石標本;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含除草劑等藥劑);駕駛電動自行車進入綠道或者攜帶犬隻進入綠道;砍伐、擅自移植錦城公園內的古樹名木和天然原生珍貴樹木;在錦城公園內非法捕獵、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以及其他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活動。

此外,如要在錦城公園內開展標本採集、拍攝影視作品或舉辦大型羣眾性活動等,應當經錦城公園管理機構同意。

如違規進入綠道,將會受到相應處罰。《條例》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進入綠道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攜帶犬隻進入綠道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對於不聽勸阻的,由公安機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公安機關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可以依法委託錦城公園管理機構實施前兩款處罰。

若市民對於《條例》有意見、建議,可於2021年1月8日前通過在成都市政府門户網站意見徵集專欄留言或發送郵件至chengdusfj@163.com 等方式反饋至成都市司法局。

紅星新聞記者 彭驚

編輯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