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實施,其中明確規定了強制報告制度:“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發現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情形,都有權勸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控告”。
上海是我國未成年人檢察制度的發源地,素來高度重視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記者從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強制報告制度實施5個多月來,有關部門或個人的報告意識顯著增強,但還存在部分基層工作人員對該制度不瞭解、部分負有強制報告義務的相關人員未及時發現,或發現後未及時報告等問題。
在法律界人士看來,強制報告制度是保護未成年人免受侵害的一道重要“防火牆”,全社會都應充分知曉該制度及反饋渠道,真正保護好未成年人。
應報告未報告將受到處罰
對於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會各界早有共識:此類案件往往隱蔽性強,發現難、報告難、干預難、追責難,因此重在預防和早發現。
2015年,我們國家借鑑國外經驗,在反家暴法中首次明確了未成年人保護強制報告制度。可是,此時的強制報告制度沒有明確,負有義務的人員如果應當報告而沒有報告,該承擔什麼責任,導致制度在實踐中一度流於形式。因此,不斷有人大代表、專家學者呼籲細化強制報告制度的主體範圍、報告內容事項、隨附義務等,實現報告義務的法定化和剛性化。
202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監察委員會、公安部等九部委聯合印發《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明確了負有報告義務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未履行報告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其主管行政機關或者本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相關單位或者單位主管人員阻止工作人員報告的,予以從重處罰。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長期不重視強制報告工作,不按規定落實強制報告制度要求的,根據其情節、後果等情況,監察委員會應當依法對相關單位和失職失責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違法犯罪的依法調查處理。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則在這些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了負有強制報告制度的機構範圍:“政府保護”中的國家機關,包括公安、教育等發現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所有國家機關;“家庭保護”中的未成年人的父母和監護人;“學校保護”中的各類學校和幼兒園等教育機構;“社會保護”中村委會、居委會等基層自治組織,旅館、賓館、酒店等住宿經營者,大型商場、超市、醫院、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遊樂場、車站、碼頭、機場、旅遊景區景點等場所運營單位;“網絡保護”中的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
一系列的法律法規,讓強制報告制度長出了“牙齒”。
2021年1月,一名14歲男孩劉某獨自在上海閔行區某醫院住院時,遭遇保潔員猥褻。之後,劉某將此事告知醫院工作人員,但工作人員非但沒有報警,反而在劉某監護人不在場的情況下,勸説劉某和保潔員達成和解協議,還要求劉某簽下私人調解協議書和收條。閔行檢察院獲知後介入調查,認為工作人員的做法違反了強制報告制度,向案發醫院和上級主管部門制發了檢察建議,要求改變觀念、建章立制,同時對該工作人員進行處罰。
及時報告能有效避免悲劇發生
去年,普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令人心痛的案件,或許可以更直觀地説明,我們為什麼需要建立強制報告制度。
這是一對獨自居住的母子。男孩的父親在他出生後不久就離開了這個家庭,而男孩的母親智力有殘疾,雖然能生活自理,但幾乎沒有收入,照顧小孩時明顯力不從心。外婆有時會來給點生活費,收拾一下房間,照看一下兩人的生活。但絕大多數時間,都是母親獨自照顧男孩。
對於這對母子的情況,居委會也略有了解。據居委會工作人員回憶,有一次他們在大夏天上門,給母子二人送些生活必需品,結果眼前的一幕讓他們心痛:剛會爬的小男孩上身套着一件冬天穿的毛衣,下半身卻什麼都沒穿。面對這樣的局面,有關單位也無力徹底解決,只能儘量多關心母子二人。但他們並不知道,該情況應儘快向相關部門報告並請求援助。
那是一個冬天的午後,母親急着出門,可男孩卻吵鬧着不肯進食。又急又怒之下,母親把男孩抱到牀上,拿起飯碗就開始往男孩嘴裏硬塞。不知是什麼原因,當天母親餵飯完全沒有分寸,不知不覺中,男孩幾乎沒了聲息。事後的屍檢報告顯示,小男孩因米粒堵塞了氣管,窒息而死。雖然男孩的母親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但仍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檢察官覺得,事情還沒有結束。普陀檢察院審查後,對有關單位未履行強制報告職責的情況制發了檢察建議。
據介紹,市檢察院要求全市各級檢察院的未檢部門,對每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案件,都要履行監督職能,啓動倒查機制,看看是否存在疏漏。從2020年5月7日9部委聯合下發試行意見到今年10月31日,全市檢察機關共審查了382起案件的強制報告落實情況,發現有8起案件存在應報告未報告的情況,其中3起發生在新未保法實施之後,均已通過制發檢察建議等形式,督促整改。
保護未成年人需全社會共同參與
“和案件總數相比,違反強制報告的案例不多,應該説上海各有關單位在落實強制報告制度方面做得還是很不錯。”市檢察院第九檢察部檢察官鍾穎説,除了批評監督,檢察機關還向有關部門建議獎勵6家單位或個人,以表彰他們積極履行報告職責,有效阻止了侵害未成年人的行為。
長寧區某初中學生宗某向班主任反映,她的父親宗某甲連續3天每天罰她跪兩小時左右,還威脅稱等放假了要讓她“好好跪一下”。此前,宗某甲就多次對她實施家暴,曾導致自己兩顆門牙脱落。“他還威脅我,不讓我上網課。”宗某説。
得知情況後,該校老師立刻向長寧檢察院報告。檢察官當即行動起來,聯繫了區教育局和學校開展調查。調查結果表明,宗某甲十分固執且情緒化嚴重,將自身遭遇的所有問題都歸結於前妻和女兒,多次實施家暴,致使女兒宗某陷入抑鬱狀態。宗某和母親廖某都表示願意一起生活。檢察官遂聯繫法院,幫助聘請律師,推進這起撫養權變更官司。一個多月後,長寧法院開庭審理時,檢察官還出庭支持起訴。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宗某撫養權歸母親,轉隨母親一起生活。
案件圓滿結束後,長寧檢察院又向區教育局制發了檢察建議書,建議對該校教師及時落實強制報告義務予以表揚,同時在全區教育系統進一步加強對該制度的宣傳。
此前,有部分單位和個人在受到檢察建議書後感到有些委屈:他們並非沒有發現問題,也採取了一些措施,但不知道此事應該報告,也不知道該向誰報告。針對這一問題,上海也在積極拓寬報告渠道。
今年6月1日,上海試行開通“未成年人保護熱線”,由“12345市民熱線”一號對外,及時受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投訴、舉報和建議。關於未成年人保護的政策法規諮詢、各類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投訴舉報、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針對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建議等等,都可撥打12345熱線,相關部門將及時受理、妥善處置。公眾反映的問題,如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或治安案件,或涉及法院、檢察院的業務,相關部門會及時移交上述司法部門處理。
“除了該渠道,公眾也可直接通過110報警平台、法院或檢察院的受理渠道反映,我們都會及時介入處理。”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介紹,當務之急是要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讓全社會都知曉強制報告制度,認識到該制度的重要意義,如此才能真正推動制度落地生根。
來源:上觀新聞(記者 王閒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