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後第二“虎”被公訴!

10月7日,新華社發佈消息:原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福生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二十大後第二“虎”被公訴!

據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張福生利用擔任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訓練局機關幹部處主任科員、副處長,公安部政治部調研室副主任,公安部消防局警務處處長、副局級調研員、副局長,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應急管理部教育訓練司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張福生是黨的二十大之後被查的第二隻“虎”,其案件的進展,多次引起外界關注。

張福生在去年11月6日被通報落馬,今年6月28日被通報“雙開”。經查,張福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職責使命,毫無紀法意識,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長期沉迷賭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在張福生任職的應急管理系統,近年已有多名官員被查。2021年4月,吉林省應急管理廳原黨委書記、廳長霍雲成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霍雲成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違規安排下屬購買、宣傳《平安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公車私用;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禮尚往來的禮金;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2021年7月,山東省應急管理廳原黨委副書記、副廳長趙衞東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趙衞東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權色交易;把安全生產領域當成謀取私利的平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業務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2021年12月,雲南省應急管理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王春燕落馬。同月,西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原黨委副書記、廳長達木拉也被查。

2022年12月,就在張福生落馬後不久,河北省應急管理廳原黨委副書記、副廳長、一級巡視員劉春增被查。今年9月,青海省應急管理廳黨委書記、廳長韓向暉落馬。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等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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