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池魚
原創作品,抄襲必究
01
當一個人不去期待遇見的時候,一切反而容易變得簡單起來。
這種簡單,就像一杯白開水,沒有添加,一切都讓生活回到了最初的模樣。
於是,她按部就班地生活和工作,日復一日。有一天,當我和她討論起戀愛這個話題的時候,她的聲音輕輕地:“哎,不想談了。”
她那時的生活兩點一線,每天行走於公司和家裏,沒事放假的時候就在家裏刷電視劇,或者是看書,偶爾自己做個飯,就感覺已經是一場饋贈。
她是從小縣城過來的,原本在家裏的生活,比在這裏要安逸不少,雖然工資低很多,但吃住都在家裏,下班回家就能有熱乎乎的飯菜。
曾經我倆聊天,彼此都羨慕對方的生活,她説也想到大點的城市來,我説平平淡淡才是真。
不過,畢業三年以後,她還是從小縣城出來了。因為被家裏人催着相親結婚,父母整天站在面前嘮叨,實在是煩了。
於是,她擅自辭掉工作,拖着行李箱走的時候,給我發消息,語氣是興奮的:”我終於要去到大城市了!“
但是安頓下來後,她説感覺這裏除了大點,上下班的時候擠很多,其實也沒有什麼不一樣,人反而孤獨了不少。
原本她抱着期望,説來了大城市肯定能夠找個男朋友,縣城裏面實在是不好找,有點想法的年輕人都出去了,選擇基數首先就降低。
但是後來,她説除了同事,朋友都沒新交兩個,她還是沒找到男朋友,反而有點喜歡上了這種一個人的感覺。
不過,這種喜歡是矛盾的,就像是她前天告訴我:“好想談戀愛啊,那種甜甜的戀愛!”到了昨天就能變成:“遇見一個人真難啊!”
而今天的時候,再次變成:“談什麼戀愛,一個人生活不好嗎?”
週而復始,不斷循環。
02
有的人説,25歲之後,就很難真正從心底去談一場純粹的戀愛,各種條件都不允許,而且自己心境也會變了。
這點我也深有感觸,不僅僅是她,我身邊不少的人,都闡述自己經歷過這樣的階段:從十七八歲的滿懷期待,漸漸到了後來的一切隨緣,甚至有喊着自己將要孤獨終老的。
想要遇見一個人,卻又害怕遇見。
心底也不再有了當初的無畏,就連喜歡都變得心事重重,不想追,不想談,不敢談,但同時卻希望身邊能夠陪着一個知冷知熱的人。
我見證過她的變化。
畢竟以前,她是一個比較張揚的姑娘,高中的時候,喜歡一個男生,打聽到他並沒有女朋友之後,就直接去教室門口送情書了。
人家拒絕,她也不惱怒不臉紅,厚着臉皮説:“沒事,以後還是可以做朋友的嘛!”
反倒是那個男生臉紅了,因為她當時説這話的時候,就站在人家教室門口,那個男生身後是正在午休的同學,全部抬起頭來,用八卦的眼神看着他們。
她鎮定地轉身,走出所有人的視線後才快步跑了回來,坐回教室的桌子上:“天哪,剛才嚇死我了!”
雖然她並沒有表白成功,但是兩人卻因此在年級成名。
甚至她每次經過那個班的時候,都有一羣站在外面的男生,不懷好意的笑,然後對着教室喊那個男生的名字:“喂,你的朋友來了!”
大學的時候,他們還是在一起了,不過後來依舊分開。從此以後,她再也沒有如此勇敢過,甚至慫了起來,第二段戀愛則由網戀開啓。
03
網戀,是很考驗兩個人的,因為熱戀期過去以後,沒有感情基礎的兩個人,要靠什麼去維持這段戀愛呢?
他們就見過兩次面,感情就夭折了,聊天話題從最開始的通宵,漸漸到了無話可説,後來一切歸於平靜。
她有時説起來,會説自己都記不起他的樣子了,因為見面實在太少,甚至感覺做夢一樣,相隔這麼遠,她怎麼就莫名其妙和人戀愛了呢?
不過這段戀愛給她的教訓是:以後再也不想網戀了。
她還是比較認真的,主要是後期對方不上心,聊天次數減少,甚至好幾天都能不找她,也不回她消息,所以就結束了。
然後,她就一直沒再談過戀愛,對待感情的態度,也變成了我説的矛盾樣子。
有的時候,會讓身邊的人給她介紹,但真的有人提議給她介紹了,她卻也總是拒絕,説不想談戀愛,一會兒説單身好,一會兒説有人陪着其實也不錯。
家裏的父母還是在催她結婚,畢竟父母同意她出來,就是相信了她的理由:“大城市人多,我出去工作,順便找個男朋友回來。”
再然後,她就結婚了,28歲。
一切在我看來,猝不及防,因為前一週的時候,她還在和我抱怨説很難遇到喜歡的人,結果不過幾天過去,她就領證了。
而且她和對方還是相親認識的,用她的話來説:“從相親到結婚,我們只用了一天時間。”
但是再聽她仔細一説,卻感覺全都理解了。
04
長大以後,你會明白,遇見一個人,年紀很重要,就像我們最初遇見的人,愛得最真,卻往往不會在一起。
但有的時候,緣分這種事,卻依舊充滿了戲劇性。
一個曾經的同學説給她介紹對象,她原本是不喜歡相親的,但是那天恰好無聊,於是就答應了,這一見,卻發現一張熟悉的面孔。
她和高中時候喜歡的那個男生,也是她的初戀重逢了。分手後,他們是刪了彼此的聯繫方式的,一直都沒有往來。
她也曾説過,不喜歡他了。
更不曾想過,再次遇見的時候,竟是以這種方式。
但是這次遇見,各自成長和經歷後的兩個人卻生出了另外一種不同的感覺,後來差點聊了個通宵,聊完之後她説自己就生出了“就他了吧”的感覺。
第二天就拿結婚證,真的是一時衝動,她開了個玩笑,他認真的接了下去,然後他們就真的去領證了。
好在後來一起都好。
她説:“再去認識一個人很累吧,也有可能一番折騰下來,最後還是分開。而和他算是知根知底,也瞭解彼此性格,不用磨合和爭吵。最主要的是,兜兜轉轉,我們到28歲都沒結婚,卻再次遇見。”
這是妥協,卻也不是妥協。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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