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13日電 (記者 張蔚然 張素)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1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二次審議。針對低齡未成年人實施犯罪、從事收養看護等特殊職責人員性侵未成年人、暴力襲警、冒名頂替上大學、強迫運動員使用興奮劑等社會熱點問題,草案二審稿進一步織密法網保護民眾權益,包括擬降低最低刑責年齡、對暴力襲警單獨入刑、將冒名頂替上大學行為入刑,將組織、強迫運動員使用興奮劑認定為犯罪等。
12至14歲犯故意殺人罪情節惡劣擬負刑責
實踐中低齡未成年人實施犯罪案件較為突出,引發社會關切。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修改有關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和收容教養的規定。擬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在刑法第十七條中規定:已滿十二週歲未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應當負刑事責任。上述規定意味着最低刑責年齡擬下調至十二週歲。
同時,統籌考慮刑法修改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關問題,草案二審稿將收容教養修改為專門矯治教育。
刑法擬明確規定監護、收養等人員性侵犯罪
針對司法實踐中關於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問題,草案二審稿擬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刑法保護。其中包括:修改姦淫幼女犯罪,對姦淫不滿十週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等嚴重情形明確適用更重刑罰。增加特殊職責人員性侵犯罪,對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人員,與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係的,不論未成年人是否同意,都應追究刑事責任。修改猥褻兒童罪,進一步明確對猥褻兒童罪適用更重刑罰的具體情形。
暴力襲警擬單獨入刑
有的人大常委會委員、部門建議從法律上進一步加強對襲警行為的預防、懲治,修改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規定的“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依照妨害公務罪從重處罰的規定,增加單獨的法定刑。同時,針對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駕駛機動車撞擊等嚴重暴力襲警行為,增加規定更重的處罰。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採納上述意見。
冒名頂替上大學擬被認定為犯罪
一些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部門、地方和社會公眾提出,社會上發生的冒名頂替上大學等事件,嚴重損害他人利益,破壞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正義底線,應當專門規定為犯罪。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採納上述意見,將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行為規定為犯罪,同時規定組織、指使他人實施的,從重處罰。
實施嚴重犯罪後的“自洗錢”行為擬入刑
為進一步發揮刑法對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秩序的作用,草案二審稿作以下修改補充:一是針對新情況,補充完善了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情形,進一步嚴密刑事法網。二是修改洗錢罪,將實施一些嚴重犯罪後的“自洗錢”明確為犯罪,同時完善有關洗錢行為方式,增加地下錢莊通過“支付”結算方式洗錢等。上述修改旨在為有關部門有效預防、懲治洗錢違法犯罪以及境外追逃追贓提供充足法律保障。三是在相關條款中加大對單位犯集資詐騙罪的處罰力度。
組織、強迫運動員使用興奮劑擬入刑
有的部門提出,有關興奮劑違規行為嚴重損害國家形象,破壞體育競賽公平競爭,嚴重損害運動員身心健康,建議將組織、強迫運動員使用興奮劑,以及引誘、教唆、欺騙運動員使用興奮劑參加國內、國際重大體育競賽,或者向其提供興奮劑等嚴重情形規定為犯罪。針對此,草案二審稿擬在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條後增加一條,作相應規定。
此外,考慮到近年來跨境賭博違法犯罪嚴重,致使大量資金外流,嚴重損害國家形象和經濟安全,草案二審稿擬進一步調整開設賭場罪的刑罰配置,同時增加境外賭場人員組織、招攬中國公民出境賭博犯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