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紀委監委編寫的黨員幹部黨紀法規教育讀本《紀律在身邊2——違紀違法案例解析100篇》由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在全國公開發行。該書圍繞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關注的熱點問題,通過情景問答、以案説紀、漫畫圖解等形式,深入淺出地進行解讀。近期,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將選登部分內容。
被問責就意味着前途終結嗎
我該怎麼辦?
“80後”幹部董某因對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力負有領導責任,最近剛被問責。一想到自己年紀輕輕就要被“打入冷宮”,他既慚愧不已又心有不甘,於是向“紀律君”請教,黨員幹部被問責是不是就意味着前途的終結?
“紀律君”如是説
在現實中,由於一些黨組織忽視了對被問責幹部的教育管理監督工作,對被問責幹部不願管、不敢管、不會管,一問了之甚至“一棒子打死”。因此,不少受處分幹部和董某一樣,認為被問責就意味着被“打入冷宮”“永不敍用”。
對此,《問責條例》給出了鮮明的導向和信號:既要強化責任擔當,又要注意保護幹部的積極性。《問責條例》第三條新增了黨的問責工作應當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第二十二條更是明確規定:“正確對待被問責幹部,對影響期滿、表現好的幹部,符合條件的,按照幹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正常使用。”
幹部是黨的寶貴財富。對待被問責幹部,我們既要看失職失責的事實和後果,又要看認錯態度和工作表現,只要沒有到不可挽救的地步,黨組織就應當本着“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給予改正的機會,讓他們正確認識錯誤、理性對待錯誤,並以實際行動積極改正錯誤。
因此,像董某這樣,擔心在以前的工作中“掛過彩”而影響前途的幹部大可放心。只要自己真心悔改,用實際行動贏得羣眾和組織的肯定,在以後的工作中也一定會有廣闊的幹事創業的空間。
相關案例
2014年,河南省開封市禹王台區某街道原黨工委書記王某因轄區專項工作落實不力在一年之內兩次被問責。他在背上處分的同時,也背上了沉重的心理負擔。在經過組織談話與回訪教育後,他逐漸端正了心態,努力知錯改錯、擔當作為。2019年6月,因主抓的多項工作在全市連續被評為先進,王某又得到了提拔重用。
延伸閲讀
2019年修訂的《問責條例》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對待幹部“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一貫政策和“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的工作原則,也為我們如何正確對待被問責幹部指明瞭方向。紀檢監察機關在履行監督專責過程中,要積極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切實轉變思想觀念,不放棄不拋棄被問責幹部;督促各級黨組織切實履行對被問責黨員幹部教育管理監督的主體責任,幫助他們提高認識、改正錯誤,汲取教訓、放下包袱、輕裝上陣。
針對被問責幹部的使用和提拔,各級黨組織應該做好對他們的跟蹤考察,加強與組織、紀檢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及時互通共享被問責幹部的認識態度、工作成績、羣眾評價等信息,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履行程序,最大限度地為知錯改錯、勇於擔當的幹部提供幹事創業的舞台。
來源:蚌埠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