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在7月12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重申,為審查有關人士是否無被選資格,選管會不僅要審查參選人簽署的有關聲明,也須審查有關參選人是否曾作出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為,一旦發現其曾經作出有關行為,便沒有被選資格。同時,選舉法相關規定可反映出參選人必須是愛國者。
選管會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也是基本法制定的依據,擁護基本法就必然要擁護憲法及其確立的原則,尤其是 “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及“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等。同時,“一國兩制”是中央治理澳門特區的基本方針,“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而“愛國者治澳”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必須遵循的重要原則。因此,參選人必須真誠擁護憲法、基本法及其確立的原則,必須為愛國者。作為愛國者,必然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必然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區的憲制秩序;不得從事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澳門基本法權威、利用澳門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等。
澳門特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9日表示,經審查,有證據顯示在19組直選中,有1組的2名參選人為非選民(沒有選民資格);另有事實證明,6組共21名參選人有不擁護澳門基本法及不效忠澳門特區的情況,從而不具有選舉資格。2021年9月12日為澳門特區第七屆立法會的選舉日。(總枱記者 肖中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