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例
“香煙就給四五條吧。”
“現金我們不收的。”
……
2020年5月27日下午,一段疑似反映輔警以處置改裝車輛為由索賄的現場“交易”視頻在網上曝光,引發關注。視頻中的“主人公”——浙江省餘姚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鐵騎隊輔警隊長趙柯傑,沒想到自己會以這樣的方式“出圈”,並“成功”引起紀委監委的注意。
餘姚市紀委監委及時對該事件核查處置,三名涉事輔警被解除勞動合同,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同時,分管輔警隊伍的交警大隊三名相關責任人被嚴肅問責,交警大隊被責令向局黨委作出深刻檢查。
2. 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一條規定:
“監察委員會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二)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翫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作為鐵騎隊的輔警隊長,趙柯傑及其隊員主要職責是協助民警維護早晚高峯道路交通秩序等。2020年5月26日傍晚,趙柯傑帶隊員幹雲峯、章銀洲在路口執勤時,發現一輛疑似改裝車。經查看,初步斷定該車輛存在多處非法改裝。
明知民警不在場,輔警沒有查處執法權,趙柯傑仍向車主提出要暫扣駕駛證、行駛證。車主一再向他求情,並表示只要放行,願意“買條香煙給大家抽”。趙柯傑心動了,默默把證件還給了車主,並和他交換了手機號碼。
事後,他主動聯繫車主,並順利拿到兩條高檔香煙。作為交換,他也未按規定將對方車輛交由民警處理,事後兩人還加了微信。輕輕鬆鬆就“賺”到了香煙,趙柯傑沾沾自喜。
出於“炫耀”心理,也為了“堵住”旁人嘴巴,趙柯傑自己留了一條煙,大方將另一條煙分給了當時在場的幹雲峯、章銀洲及其他輔警。
無獨有偶,2020年5月27日上午,趙柯傑三人執勤結束,駕駛警車回單位途中,一輛轎車從邊上駛過發出異常的轟鳴聲。趙柯傑於是踩下油門加足馬力,緊追其後,終於在一條小路上攔停了該車。
前一天剛嚐到了“甜頭”,趙柯傑故技重施,在明知自己沒有處置權的情況下,違規暫扣了車主駕駛證和行駛證。“一回生二回熟”,趙柯傑這次主動出擊,給了對方自己的聯繫方式,暗示可以找他“私了”。
回單位後趙柯傑遲遲沒有等到對方電話,便主動聯繫,直截了當問是否要“私了”。之後雙方約定了碰面地點,趙柯傑喊上幹雲峯和章銀洲,換了便衣開着幹雲峯的車出門了。途中趙柯傑告知兩人此行目的,並得到了兩人默許。到達目的地後,經雙方討價還價,最終趙柯傑三人拿到了車主給的三條高檔香煙,並把證件還給了他。
他們沒想到的是,香煙還沒焐熱,東窗事發了。車主將交易過程拍下來剪成視頻,當天下午公之於眾。
同一天,正在市公安局駐點巡察的市委巡察組發現該視頻後立即移送市紀委監委,由市紀委監委及時對該問題線索進行核查處置。
2019年6月,趙柯傑進入鐵騎隊從事輔警工作。因工作表現好,90後的他才過了兩個月就被任命為鐵騎隊的輔警隊長,負責統一調配14名協警的相關執勤工作。然而,作為一名輔警,“對比身邊親友,始終覺得自己付出多、收穫少”,趙柯傑漸漸心理失衡,總想找回存在感。從最初想通過查處非法改裝車獲得領導認可,到後來以此謀利,趙柯傑的貪念私慾一直在膨脹。趙柯傑和車主再三強調“不收現金”,僥倖地認為“拿點香煙不會受到追究”。
和趙柯傑不同,幹雲峯和章銀洲是新進公安隊伍的輔警,直到事發,兩人正式穿上輔警制服也才不過一週時間。只因為趙柯傑多次表示“跟着我不會吃虧”,兩人不知不覺便成了他的“好幫手”。
三位輔警是非在編公職人員,非黨員。案發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尚未頒佈施行,監察機關對他們的處理依照《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第九條:
對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國有企業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或者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的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監察機關可以依法採取下列處理措施: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採取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
(二)依據本規定第三條有關法規採取警示談話、通報批評、停職檢查、責令辭職。
對前款人員,監察機關可以依法向有關機關、單位提出下列監察建議:
(一)取消當選資格或者擔任相應職務資格;
(二)調離崗位、降職、免職、罷免。
餘姚市紀委監委建議市公安局解除三名涉事輔警勞動關係。2020年5月28日,趙柯傑、章銀洲、幹雲峯被解除勞動合同。
2020年6月25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餘姚市監委將該案移送餘姚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法院審理查明,趙柯傑、章銀洲、幹雲峯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2020年7月,趙柯傑因犯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章銀洲因犯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幹雲峯因犯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
公事私了,是該案暴露出的交通執法廉潔風險點。部分執法人員在履職中,因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存在隨意執法、紀法意識淡薄等問題。以案促改,一場為期2個月的紀律作風教育整頓活動在餘姚全市公安系統展開,市紀委監委向市公安局黨委下發監察建議書,要求做深做細案後文章,進一步細化工作制度,督促市交警大隊進一步加強對執法隊伍的教育和管理,嚴防交警執法人員違規執法行為。(浙江省餘姚市紀委監委 餘紀軒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張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