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3月31日電 題:專訪大律師馬恩國:新選舉制度令基層“被看見、被聽到”
中新社記者 韓星童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訂案的當日下午,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接受中新社專訪,他走進會議室時夾着一疊文件,手裏攥着一黑一紅兩支筆和一把透明文具尺。
文件攤開,是剛出爐的修訂案,他趁記者調校攝像機時爭分奪秒繼續用尺子逐字逐句重讀,在一些要點下劃線。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統計處公佈的數字,2019年年底香港人口超過750萬,同年登記選民人數僅約400萬,“那剩下的超過300萬人呢?他們也是香港常住人口,他們由誰來代表呢?”馬恩國先拋出這一疑問。
正是在選舉制度中缺失的這麼多人,構成了香港的基層階層社會。“以前制度比較注重商界、專業界別的利益,而忽視基層。”為何基層如此重要?馬恩國直言:“對政府不滿的聲音通常來自基層,因為他們原本就沒能分享到多少經濟利益,若再被外國勢力煽動,將會成為很強大的反政府力量。”這一點,在過去幾年發生的事情中已被反覆印證。
新修訂案將選舉委員會委員人數由原先的1200人擴充至1500人,增設第五界別(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共300人,亦在第四界別中設地區組織代表,包括港九分區委員會及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地區防火委員會委員的代表(76席)、“新界”分區委員會及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地區防火委員會委員的代表(80席)、內地港人團體的代表(27席)。
在馬恩國看來,委員基數的擴充和界別的增設,是為了“讓沒能被代表的人被代表”,很有意義。當基層被看見後,接下來更為重要的是被聽到。香港基本法附件二修訂,令立法會議員人數增至每屆90人,當中包括選舉委員會選舉的議員40人。這意味基層的聲音得以被帶入議會,從而影響特區政府日後施政。
“這次修訂加入了基層的因素,實實在在地兼顧基層利益,這是一個很好的改善。”馬恩國相信,這亦令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議員的組成更具廣泛代表性。
身為大律師,馬恩國坦言最關注的仍是法律界在修訂後的變動。以往法律界功能界別的選民包括香港律師會、香港大律師公會的會員等,自界別議席設立以來,議員基本一路由“泛民”人士擔任,曾於去年屢次“拉布”阻撓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選舉、令其停擺逾半年的郭榮鏗,便是其中之一。
在新修訂案下,功能團體候選人除了須獲得所在界別不少於10個、不多於20個選民的提名外,還須獲得選舉委員會每個界別不少於2名、不多於4名委員的提名。馬恩國相信,“很多愛國愛港的法律團體都有作為選舉委員會委員的資格,可以由他們提名候選人。”
對現有漏洞大刀闊斧完善之餘,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愛國者治港”原則下加了一重新保險,即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該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立法會議員候選人、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的資格。
輿論關注在這層層資格審查中,“泛民”陣營的參政空間是否已所剩無幾。馬恩國卻不認同,“愛國愛港、擁護基本法和‘一國兩制’這個門檻很簡單,是一個很基本的要求。全世界很多國家都要求議員和政府官員愛國。”這並非特區政府例外或創新的要求,而是行之已久的國際慣例。
馬恩國説,“愛國者治港”並不是不允許有不同意見甚至反對特區政府的意見。反映某個界別、某個基層或團體的利益,指出政府施政有什麼不妥之處,這些聲音是值得的。他想了想,又補充道,“只要這些聲音,是從一個愛國者的心出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