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站航拍風景 兩男子被鐵路警方依法處罰

來源:人民網-貴州頻道 原創稿

春節假期,天氣回暖,貴州多地已春暖花開,踏青遊玩時喜歡用無人機航拍美景,在朋友圈炫技的人越來越多。但在使用無人機前一定要了解相關飛行規定,以免違反法律受到處罰。2月17日,貴陽鐵路公安處就依法分別給予在高鐵站違法“黑飛”拍攝車站風景的兩名男子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罰。

高鐵站航拍風景 兩男子被鐵路警方依法處罰

吳某航拍時,無人機處於線路上方。

當日11時許,貴陽鐵路公安處從江車站派出所民警李常椿在車站巡邏時,發現有兩架無人機在車站上空盤旋飛越鐵路線,可能威脅到列車運行安全,立即開始查找飛手。在巡查至廣場噴泉附近時,發現兩名男子坐在台階上盯着屏幕操控無人機。民警立即要求其將無人機降落,到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

經查證,兩名男子一人姓肖,今年38歲,另一人姓吳,今年27歲,都是貴州榕江人,是交好多年的朋友。當天早上9時許,二人相約駕車到肇興侗寨遊玩,在行駛到從江高鐵站附近時,吳某看見車站旁邊的油菜花盛開,春意盎然,便將車停在站前廣場旁,拿出無人機打算航拍一段春日美景,上傳到網絡讓朋友們羨慕一下。由於對相關安全知識缺乏瞭解,沒有飛行執照的二人在廣場內起飛無人機拍攝車站及沿線周邊風景。期間,多次飛越懸停在高鐵線路上方,嚴重違反了高鐵線路兩側500米內不得起飛無人機的規定。

高鐵站航拍風景 兩男子被鐵路警方依法處罰

肖某的無人機

民警對二人開展法制教育後,監督他們刪除了相關航拍圖像資料。鑑於二人行為已涉嫌危害高速鐵路運輸安全,鐵路公安機關根據《貴州省高速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第十二、三十條之規定,分別對他們依法處以行政罰款500元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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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某的無人機

根據《貴州省高速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第十二、三十條之規定:高速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樑外側起500米內,禁止升放孔明燈、無人飛機、小航空器、動力傘等低空飛行物。違者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個人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的單位,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經營性的單位,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在此,鐵路警方提醒廣大航拍愛好者,為了列車和旅客的安全,請嚴守相關規定,切勿在高鐵線路旁500米範圍內飛無人機,以免觸碰法律底線受到法律制裁。(文/郭紅 吳志偉 圖片由貴陽鐵路公安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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