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扣除的工程結算款2477元已上繳,這是繳款憑證。”近日,海南省東方市大田鎮俄龍村漫水橋工程項目承建單位負責人拿着繳款憑證向東方市委第二巡察組回覆巡察整改情況。
這件事還要從一份惠農工程竣工結算審核書説起。2020年8月,東方市委開展第十二輪巡察,其中第二巡察組負責巡察市移民服務中心。在查閲該中心組織實施的水庫移民幫扶項目資料時,大田鎮俄龍村漫水橋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審核書引起巡察組的注意。
“大家過來看一看,大田鎮俄龍村漫水橋工程項目竣工結算造價是不是有問題?”
“根據《東方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工程結算核減率在15%以上的,應按核減金額的10%扣減施工單位的工程款,扣減後的所剩金額才能作為項目最終結算造價。”
“俄龍村漫水橋工程項目工程結算核減率為16.52%,按照此規定,應扣減工程款2477元,但市移民服務中心沒有這樣做,依然全額撥款給施工單位。”
“這裏面是否存在套取結算資金的問題?”
“有沒有可能他們對政策不夠熟悉?”
……
組長符海敏要求:“惠農工程涉及羣眾的切身利益,容不得動手腳、玩貓膩。對大家提出的疑問和可能存在的疑點,要一條一條搞清楚,絕不能讓國家惠農資金白白流失。”
隨即,第二巡察組一方面對該中心2013年以來組織實施的所有庫區移民工程項目拉網排查了一遍,另一方面對該中心與該項目有關的同志逐個進行談話。
經多方瞭解,東方市所有竣工的庫區移民工程項目,由該市移民服務中心聘請第三方評審機構進行評審驗收。由於聘請的第三方評審機構沒有按照《東方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進行評審,同時該市移民服務中心對該政策也不熟悉,導致該中心2013年以來共有13個應扣減工程款的庫區移民工程均未按要求進行扣減,共計14.73萬元。
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第二巡察組立即下發通知書,要求立行立改。該市移民服務中心根據通知書要求,圍繞學習政策、查找漏洞、健全制度打出組合拳,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截至目前,應扣減的14.73萬元已全部上繳到該市指定的非税收賬户。鑑於不存在主觀故意,且未造成損失,該中心主管部門市水務局黨組對有關責任人進行提醒談話處理。
“雖然此次追回的款項數額不大,但涉及的公司較多。這一問題的解決,不僅挽回了惠農資金損失,更重要的是向我市公共工程業主單位和承建公司敲響了警鐘,為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動落實公共工程廉潔風險防控責任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東方市委第二巡察組組長符海敏表示。(通訊員 楊茲濃 高卓 || 責任編輯 郭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