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據四川省紀委監委通報,日前,四川省紀委監委對西昌市委原書記李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李俊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信馬列信鬼神、參加封建迷信活動,違規編印個人調研和講話文集並將學習貫徹情況作為西昌市委巡察工作內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車輛,利用職權操辦喪事並藉機斂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旅遊安排;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家風不正,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其配偶收受他人財物,將本人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對西昌市“3.30”火災有關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建設、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李俊(資料圖)
李俊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俊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免去其八屆涼山州委委員職務;終止其四川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涼山州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上述通報中提到的西昌市“3.30”火災,發生於去年3月30日15時35分許,涼山州西昌市經久鄉和安哈鎮交界的皮家山山脊處發生森林火災,致使參與火災撲救的19人犧牲、3人受傷。這起森林火災造成各類土地過火總面積3047.7805公頃,直接經濟損失9731.12萬元。調查組調查發現,涼山州及西昌市存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的相關部署要求不及時、不到位,“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未能根本樹立,責任落實有空檔,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操作性、針對性、科學性不強,森林草原防滅火基礎設施歷史欠賬多、建設滯後,標本兼治的措施落實不力。尤其是西昌市“3·30”森林火災發生後處置初期不規範,因準備不足、倉促上陣、應對乏力,個別幹部失職、失責,特別是指令傳達不及時、不準確、不順暢,致使火災撲救統籌協調不到位,加之滅火直升飛機因特殊天氣未能充分發揮作用,在缺乏專家研判、火情不明的情況下貿然組織撲救,以致發生撲火人員重大傷亡的慘痛事件。
去年9月11日,據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西昌市委原書記李俊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在他落馬1個月前,西昌市召開領導幹部大會,會上宣佈:免去李俊同志中共西昌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李俊同志另有任用。
據官方簡歷,李俊生於1968年11月,早期曾在四川省廣元市委組織部工作,歷任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2001年調至四川省委組織部,曾任組織二處副處長。2004年,李俊調任涼山州委副秘書長,2年後同時擔任州委辦公室主任。
2006年,李俊出任西昌市市長,任職7年,2013年出任西昌市委書記,先後主政西昌長達14年。
“政事兒”注意到,就在李俊被宣佈免職2天前,他的“老同事”落馬。
去年8月10日,據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涼山州金融工作局黨組書記、局長賀雪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官方簡歷顯示,賀雪梅生於1970年6月,曾長期在西昌市工作。早期在西昌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工作,歷任校團委副書記,校黨委組織部副部長,校黨委委員、組織部部長等職。
2002年,賀雪梅任西昌市副市長,任職不到一年,同年11月任西昌市委常委,次年1月兼任市委組織部部長。8個月後,2003年9月任西昌市委副書記,12月卸任市委組織部部長職務。
2006年,李俊調任西昌市市長。當時,賀雪梅擔任西昌市委副書記,兩人在一個班子中共事2年。
2008年12月,賀雪梅調任山州統計局黨組書記,次年1月任局長。2015年調任涼山州政務服務中心主任,2019年任涼山州金融工作局局長,至去年8月被查。
今年2月,賀雪梅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賀雪梅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轉移涉案財物,對抗組織審查,參加封建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車輛,利用職權操辦喪事並藉機斂財;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將本人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恣意妄為,利用其親屬的權力和影響,大搞權錢交易,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為他人在項目承建和推進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賀雪梅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賀雪梅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李俊簡歷
李俊,男,漢族,1968年11月生,四川蒼溪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1年8月參加工作,199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1年8月至1995年8月,在廣元市公路局劍閣養路段工作;
1995年8月至1996年8月,在廣元市委組織部工作;
1996年8月至1999年9月,任廣元市委組織部副主任科員;
1999年9月至2001年8月,任廣元市委組織部主任科員;
2001年8月至2003年10月,在四川省委組織部工作;
2003年10月至2003年11月,任四川省委組織部組織處副處長;
2003年11月至2004年2月,任四川省委組織部組織二處副處長;
2004年2月至2004年8月,任四川省委組織部組織二處副處長、涼山州委副秘書長;
2004年8月至2006年1月,任涼山州委副秘書長;
2006年1月至2006年6月,任涼山州委副秘書長、州委辦公室主任;
2006年6月至2006年9月,任西昌市委副書記;
2006年9月至2006年12月,任西昌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
2006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西昌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3年4月至2020年7月,任西昌市委書記;
2020年7月,在西昌市委辦公室工作。
2020年9月被查。
賀雪梅簡歷
賀雪梅,女,漢族,1970年6月生,湖北崇陽人,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1年7月至1992年3月,在西昌市教育局黨委辦公室工作;
1992年3月至1996年6月,任西昌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組織部幹事;
1996年6月至1997年12月,任西昌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生物系黨總支副書記;
1997年12月至2000年2月,任西昌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團委副書記;
2000年2月至2001年1月,任西昌師範高等專科學校黨委組織部副部長;
2001年1月至2002年3月,任西昌師範高等專科學校黨委委員、組織部部長;
2002年3月至2002年11月,任西昌市政府副市長;
2002年11月至2003年1月,任西昌市委常委;
2003年1月至2003年9月,任西昌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3年9月至2003年12月,任西昌市委副書記、組織部部長;
2003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西昌市委副書記;
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任涼山州統計局黨組書記;
2009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涼山州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5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涼山州政務服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
2019年2月,任涼山州金融工作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0年8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