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起FBI,大家都知道他們十分厲害,好像什麼事都能管似的。其實FBI,也就是聯邦調查局,它的職能是調查犯罪、保護美國,説白了就是一個情報機構,收集對美國有害或者有益的各種情報。
聯邦調查局的歷史並不長,它成立於1935年,隸屬於美國司法部。説起美國聯邦調查局,我們首先蹦出腦海的,必定是它的首位局長埃德加·胡佛。胡佛成為局長時很年輕,可他卻在局長的位置上待了48年。
48年裏,換了8位美國總統,他們都有想過撤了胡佛的職,可是他們擔心胡佛掌握了有關他們的秘密,所以不敢動手。這樣一位連美國總統都害怕的人,美國黑社會卻不怕他。區區黑道,居然不害怕世界上最大的情報頭子,這是為啥呢?
胡佛在任48年,收集了大量的情報。這些情報到底有多少?涉及到多少人?是否有美國總統的不為人知的秘密呢?恐怕只有胡佛本人才知道。因此美國總統考慮撤換胡佛時,都是投鼠忌器,擔心會損害自己的政治利益。
不過胡佛得到了他人的隱私,別人也能抓他的隱私嗎?答案是肯定的,而且胡佛的隱私掌握在美國黑社會手中。胡佛一生未婚,因為他是個同性戀者。對此,胡佛自然是否認的,可是一些跡象太明顯了。
胡佛當局長後,和一位助理鉑維斯關係密切。兩人藉着工作,時常出雙入對。胡佛死後,他一些生前的信件中,被發現和鉑維斯的互相稱呼十分親密,甚至直接用“親愛的”這種字眼,信件內容自然更加曖昧不清了。
不過鉑維斯只是“初戀”,胡佛的伴侶是克萊德·托爾遜。托爾遜不愛女色,符合胡佛胃口。胡佛每次公開露面,托爾遜都會跟着,他也是一路升遷,後來成為副局長。胡佛死後公開的一些私人照片中,就有大量的他和托爾遜的親密生活照。
可儘管如此,胡佛不承認,他的伴侶也不承認,大家也只能捕風捉影。不過美國黑社會倒是表示:他們有人獲取了胡佛是同性戀的證據,如果他對黑社會動手,那麼第二天這些證據就會登報。
事實上,黑社會的存在是有其社會作用的,畢竟社會上的事情,有時候難以全部通過合法手段進行。當然,人的私慾也在滋生着黑社會。對此,政府的態度是大力打壓,但是不能全力打壓,畢竟一旦出現嚴重反彈,將危害到社會的治安和百姓的生活。
美國作為最強大的資本主義國家,它的地下勢力自然也是世界上最龐大的。美國黑社會根植於美國社會底層,同時也和各社會階層有緊密的聯繫,牽涉到所有階層的利益。
如此複雜的利害關係,即使是胡佛也忌憚,畢竟一旦動了黑社會,很可能牽動到許多階層重要人物的利益,到時候可不是保不保得住局長位置的事了。
黑社會的手段是不正當的,因為他們遊走於法律之外。既然無視法律,那麼對於政府機關,他們有時候可以無所顧忌地攻擊。
胡佛雖然是情報頭子,可畢竟也是公眾人物,需要出現在公眾場合。如果黑社會要對胡佛進行暗殺,成功幾率還是不低的。怎麼説也是一個在明,一個在暗。
美國不禁槍,黑社會擁有大量優質軍火。情報人員雖然也有配槍,可是他們不可能出門帶個AK47吧。對此,美國黑社會反倒是讓胡佛對他們有所顧忌。胡佛位高權重,一生成就也是得來不易,他不想過早離世,也是情理之中。
綜上所述,美國政府怕胡佛,是因為胡佛可以查他們;黑社會不怕胡佛,是因為他們既有胡佛的把柄,也讓胡佛有所顧忌。就像一物治一物的道理,不可一概而論。
不過胡佛依然在美國權勢滔天,無人敢動。黑社會雖然不怕他,可是也不敢亂來,他們讓胡佛有所顧忌的前提是不能把胡佛惹毛了。
黑社會對把柄一事緘口不言,正如同胡佛對自己掌握的情報保密一樣。在這種你不説破,我不説破的默契下,胡佛做了48年的FBI局長。
1972年,胡佛突然死於家中。他的死,對很多人來説,無疑是鬆了一口氣。胡佛死後,世人對他的評價是貶大於褒。
美國政壇和社會普遍認為胡佛權勢過大,幹了許多情報頭子越界的事情,雖然胡佛也有功於美國和社會,但胡佛死後,聯邦調查局局長的任期被修改為10年,可見大家都不希望看見下一個胡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