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為有效應對和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新形勢和新問題,保護人民羣眾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按照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關於“斷卡”行動專項部署和相關文件要求,荊州、荊門等地對涉嫌電詐及買賣銀行賬户人員發佈聯合懲戒通告,情況如下——
荊州發佈首批193人懲戒名單
10月28日,荊州市公安局、中國人民銀行荊州市中心支行發佈對首批193名涉嫌電詐及買賣銀行賬户人員進行聯合懲戒的通告。
通告中涉及的193人涉嫌出租、出售、出借、購買銀行賬户、假冒他人開立銀行賬户或從事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行為,他們受到5年內暫停銀行賬户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户所有業務,並不得新開賬户的懲戒措施,懲戒期為2020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
荊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聯合中國人民銀行荊州市中心支行發佈的首個懲戒公告,充分展示荊州市警銀協作的工作合力和縱深推進“斷卡”專項行動的決心。
荊門58名違規用卡人員被公示懲戒
10月27日,荊門市公安局聯合本地移動、聯通、電信三大通訊運營商發佈《關於加強荊門市移動電話號碼開卡管控措施的公告》,對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的手機卡採取暫停、取消通信服務或納入失信名單等管控措施,對涉嫌違規開卡、用卡的機構、組織、人員由公安機關進行嚴厲查處。
同日,中國人民銀行荊門市中心支行、荊門市公安局決定,對經荊門市公安局認定的首批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户(含銀行卡)、支付賬户或從事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共58人實施聯合公開懲戒。
懲戒措施
聯合公開懲戒旨在有效應對和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新形勢和新問題,保護人民羣眾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讓社會公眾認清非法出售、出租、出借賬户的法律責任。具體懲戒措施為:
對相關個人實施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户非櫃面業務
支付賬户所有業務
並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户
懲戒期滿後,新開立賬户業務的
銀行和支付機構將加大審核力度
湖北公安提醒您
1.出租、出借、出售銀行卡和手機卡涉嫌違法犯罪,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信用懲戒將給個人家庭的工作生活帶來極大影響。
3.請廣大市民朋友務必妥善保管個人銀行卡,切莫因貪圖小利而陷自己於不利局面。
4.如發現非法買賣行為,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來源:荊州公安、荊楚網
【來源:平安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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