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車,如果保養和維修跟上的話,使用壽命是相當長,不止20年!
可能有的小夥伴會問:出租車不是強制8年報廢嗎?其實這主要還是出於安全的考慮。咱們粗略的計算一下,出租車開8年,基本上是“歇人不歇車”,兩班或三班倒,按照每天24小時行駛400公里的話,8年的總里程:400公里*365天*8年=1168000公里,也就是説8年已經行駛100多萬公里!
此時出租車並不是不能繼續行駛,但已經行駛了100多萬公里,勢必會有一些安全隱患,所以得強制報廢。
也就是説,一輛車行駛里程在100多萬公里以內,在保養得當的情況下,其使用時間是非常長的,不能單純的按照所謂的年限來衡量,按照我國國內一般用車環境,車的使用時間肯定遠遠超過20年壽命,20年以後的汽車可以繼續行駛。
但是,按照我國目前的檢車政策,6年以內免上檢車線,7-15年每年檢車一次,15年以後每半年檢車一次。實際上,車子到了15年以後,雖然沒有強制報廢,但是每半年就檢一次車,不麻煩而且還有檢車費用,最關鍵的是無法確保一定合格,這實際上就是利用政策引導報廢,因此我們很少能看見車齡在20年以上的汽車!
總的來説,大多數汽車在質量沒有問題的前提下,並不是開壞的,而是開膩歪,關於這點,你瞭解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