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取消編制、薪資下調,我們還有哪些誤區?

聚焦事業單位改革

2020年完成事業單位全面改革已經進入倒計時,隨着改革推進,各種消息也是滿天飛。比如編制全部取消、工作人員下崗、工資下調等,那麼這些消息到底靠譜不靠譜呢?長久以來的事業單位“鐵飯碗”還能繼續端下去麼?

誤解一

事業單位要全面取消?

這種説法是錯誤的,也是不現實的。按照社會功能將事業單位劃分為三類: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和從事公益服務。

承擔行政職能:將行政職能收回,移交行政機構。其中,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移交職能後重新明確職責;全部承擔行政職能的,可調整為行政機構內設股室或單獨設置,但審批上肯定會很嚴格,僅限於很少部分單位。

從事生產經營:此類單位改革已經走在了前列,不少單位已經改革到位。此類要進行轉企改制,改革後,撤出事業單位序列,核銷事業編制。新成立的企業將轉變管理機制,和員工簽署勞動合同,並逐漸與原行政主管單位脱鈎。

從事公益服務:繼續保留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公益屬性。同時,根據職責任務、資源配置方式等因素,又將該類細分為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對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將重點回歸公益屬性的一面。

誤解二

事業單位待遇變差?

有很多人會説,事業單位取消編制,那是不是工資福利就會變差了?其實並不一定,關於薪資的浮動,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影響不大,有影響的是那些取消事業編的,也就是在這次改革中由事業單位轉變為企業的那部分人。以前某些單位因為受事業編的限制雖然經營業務的收入很高,但是工資卻是按定額髮放的,以後這些單位編制取消,很可能會有更多的效益,工資自然也會水漲船高。

改革中也有明確規定:“十三五”期間,國家將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定期調整基本工資標準,逐步提高基本工資佔工資收入的比重。同時,國家將推進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對於教師羣體,提出“教師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

誤解三

教師全面取消事業編?

國家已明確:今後高校和公立醫院會取消事業編制,但保留事業單位的性質,未來高校和公立醫院將實行全員合同聘用制,讓事業單位真正成為幹事業的地方。

所以,所謂的取消教師編制,取消的是高等教育,即大學教師的編制會被取消,不涉及中小學教師,絕大部分地區教師招聘仍是帶編招聘,不影響穩定性,而且兩會還強調,會增加教師工資,未來教師這個職業發展前景很好,仍是熱門職業。

首先,醫務人員工資待遇會提升。到2020年將全面取消醫院事業編制,但是,公立醫院的工資改革試點工作已經啓動,將會建立更加完善的動態調整機制,逐步提高工資薪酬水平。

其次,教師工資待遇會提升。在今年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強調,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工資水平,並且要求各地儘快做好工作,不能延誤。高校教師的事業編制會逐步取消,目前已經有高校招聘考試中,新聘用人員沒有編制,但是高校已有編制人員並未取消編制,所以這將是循序漸進的工作。高校教師編制取消,但是幼兒、中小學教師編制並未取消,他們的編制如何變化,還要看之後國家出台的政策。

誤解四

會有大批事業單位人員下崗?

事業單位改革以後一部分單位會轉企,在轉企業的過程中,有一部分人員會調到其他的事業單位,同時有一部分人員會直接轉企。

對於取消了事業編,又不服從調劑的人員,可能會存在“下崗”一説。因為在轉企過程中,可能有的人會被轉到其他事業單位,有的人會被轉到企業。這樣就會出現一些人不服從調劑管理的現象,這部分人也將面臨着失業。

有得必有失,得失之間,我們都應坦然面對,不斷提升自己的能力,明確發展目標,思索發展方向,唯有如此,才能對抗事業單位改革給我們帶來的風險。

“鐵飯碗”還在麼?

所屬分類不同,事業單位在本輪改革中的變化也不同。“鐵飯碗”還能不能繼續端下去,就看所屬的單位類別。

承擔行政職能的主要是之前的機關事業單位、行政執法機構和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比如地震局、氣象局、國土資源管理局等。

這些單位有履行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等職能,它們將轉變成行政機構,單位員工也存在由事業編制轉為公務員編制的可能性。

不過,許多傳言中所説的“所有人員無條件轉為行政編制”,可能性並不大。目前,事業編制轉公務員編制的具體辦法還沒有出台,但由於行政編制數量有限,事業編制轉為公務員很可能要通過考試的方式來篩選。

但不管怎樣,這部分單位員工的待遇和編制都不會受影響,“鐵飯碗”甚至更穩了。

第二類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如傳統經營性事業單位核工業地質局、煤田地質局、有色地質勘查局、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等。

這些事業單位將轉變為企業管理制,所有人員也將失去事業編制,轉為企業編制。更明顯的變化是,改革後,員工的工資將不再由財政統一發放,而是由企業自負盈虧。這類人員的鐵飯碗確實會被“打破”。

不過,考慮到單位性質突變帶來的衝擊,改革方案給予了一定的過渡期。過渡期一般為五年,過渡期內,政府將對轉制單位給予適當保留原有税收等優惠政策,原有正常事業費繼續撥付。過渡期之後,這些事業單位改制而來的企業才會真正走向市場,自負盈虧。

在離退休待遇方面,轉制前已離退休的人員,原離退休待遇標準不變,支付方式和待遇調整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而轉制前參加工作、轉制後退休的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和調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保證離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平穩銜接。

在醫療保障方面,離休人員將繼續執行現行辦法,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轉制前已退休人員,轉制後繼續按規定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障等待遇。

最後一類改革對象依然保留了事業單位性質,它們是單純從事公益服務的,比如公立醫院、學校、研究所等等。

對人數眾多的公立學校和高校的教師來説,他們的事業編制雖然改為聘任制,但待遇和發展並不會受太大的影響。

改革方案中有明確規定:事業單位人員基本工資將會定期上調,並且提高其在工資中的比重,對於教師羣體,提出“教師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

相對原來固定的收入方式,靈活的津貼績效還能增加工作的積極性。改制之後,員工與單位的合作關係變成了合同關係,表現較差的員工可以隨時被取代或辭退,這也就約束了員工的行為,進一步規範每個員工的職責。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事業單位的所有內部事務都要接受嚴格的計劃管理。這種僵化體制的結果就是一項簡單的工作卻要通過層層審批才能落實,機構及個人都缺乏積極性,運行效率極其低下。許多人捧着“鐵飯碗”,不願意幹事;同時,事業單位日常運營及基本建設高度依賴政府財政,各項事業經費支出佔政府財政支出的30%以上,造成了嚴重的財政負擔。一言以蔽之,公共事業管理體制必須進行徹底的轉變。

所以改革是勢在必行之路,但是改革終歸是把事業單位往好的方向發展。在未來的幾年內,國家將進一步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礎工資水平,福利待遇也會相應提升,並且會建立行之有效動態的調整體系,推行績效工資制度。這樣看來,改革之後,錢包是會越來越鼓了!

事業單位改革,

並不是砸掉飯碗,

而是為了更好地挖掘人的潛能,

提升公共服務效率,

讓優秀人才脱穎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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