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宣傳部文娛領域治理有關工作部署,市場監管總局會同中央網信辦、文化和旅遊部、廣電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電影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明星廣告代言活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近年來,文娛行業在滿足羣眾多樣化文化需求、推動經濟增長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明星廣告代言“翻車”事件頻發,嚴重破壞市場秩序、污染社會風氣,亟待切實整治。《指導意見》站在推進文娛領域綜合治理的高度,充分整合現有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綜合運用市場競爭、行業管理、監管執法、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等多種措施,構建起規範明星廣告代言活動的治理體系,為維護好明星代言領域清朗空間提供新的制度支撐。
規範明星廣告代言活動,不僅需要加強監管執法,更需要規範市場運行、強化行業管理,促進市場主體各負其責、市場有序競爭、行業加強自治,形成德藝雙馨明星被市場認可、違法失德明星被市場抵制的良性循環。希望明星廣告代言活動各方主體認真學習《指導意見》,嚴格落實法律法規和《指導意見》有關要求,依法、合規開展廣告代言相關活動,創造更多無愧於時代的優秀廣告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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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市説新語
編輯丨汪乃馨
圖片丨市説新語微信公眾號截圖、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官微截圖、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