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剛回應:七名公職人員被處分!

昨晚剛回應:七名公職人員被處分!

3月12日晚間,江蘇灌雲對“女輔警敲詐案”回應:

7名公職人員已被處分

近日,許多網民關注的“女輔警敲詐案”,經與紀檢監察部門核實,我縣涉案的7名公職人員已於2019年底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等黨政紀處分。

中共灌雲縣委宣傳部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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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據江蘇省@灌南法院 12日晚消息,由於許某在法定上訴期間內提出上訴,目前該案正在二審審理期間,一審判決書未生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佈裁判文書的規定》(法釋〔2016〕19號)第七條的規定,該文書在發生法律效力之前不應在互聯網公佈,故予以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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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一條" 女輔警敲詐多名公職人員 "的消息,在網絡流傳,引發網友關注。

記者查證後發現,此消息來源於一則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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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由江蘇省灌南縣人民法院判決的刑事判決書顯示,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90後輔警許某同時或不間斷的與多名公職人員發生不正當關係,後以家人得知後找被害人鬧事以及自己購房、懷孕、分手補償等為由,利用公職人員擔心曝光後影響工作、家庭、名譽的心理,先後敲詐9人共計人民幣372.6萬元。

2020年12月,

許某以敲詐勒索罪被判刑13年,

並處罰人民幣500萬元,

追繳違法所得372.6萬元。

據悉,

被許某敲詐的這些受害人,

包括

許某上級、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長劉某,

某婦幼保健院工會主席、

某小學校長、

某衞生院副院長等。

其中,

劉某被敲詐數額高達百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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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查閲公開信息發現,

此案中的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長

後升任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長的劉某,

已於2019年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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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連雲港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劉某乙接受審查調查。同年8月,劉某乙因涉嫌受賄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隨後移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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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華網截圖

據新華網2020年6月公開報道,2019年5月1日,江蘇省連雲港市紀委監委信訪室收到一封舉報信,舉報對象劉某乙是江蘇省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原副局長,舉報信稱劉多次收受多家管理對象好處費、縱容其家人開設賭場,且存在作風等問題。

那麼,

大家關注的,

其他公職人員是否受到查處?

對此,

新華社3月12日發表了評論:

公眾質疑需要公開解答

江蘇省灌南縣人民法院的一份判決書在網上火了,原因是其中顯示,當地一女輔警與多名公職人員發生性關係並藉此敲詐最終被判刑。公眾質疑:事發後這些公職人員是否受到查處?面對公眾質疑,當地相關部門決不能刪帖了之,公開解答才是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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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晚,江蘇灌雲和灌南縣人民法院回應此案。

來源:瀟湘晨報、今日灌雲、@灌南法院、新華視點、大眾日報客户端

來源: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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