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沙雪良)10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專題報告顯示,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均呈上升趨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須與時俱進、法治建設須不斷加強。
當天,張軍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上作關於人民檢察院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
報告顯示,當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現三大特點:一是犯罪數量上升。2018年至2021年,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24.9萬人,年均上升8.3%;今年1月至9月,受理審查起訴5.6萬人,同比又上升6.4%。二是低齡犯罪上升。檢察機關起訴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從2018年3534人上升至2021年5334人,佔同年起訴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從8.9%上升至15.1%,今年1月至9月達17.3%。特別是個別不滿14週歲未成年人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等惡性犯罪,情節極為惡劣,社會反映強烈。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時回應社會呼聲,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針對性下調未成年人實施惡性犯罪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最高檢依法核准追訴,對經審查決定不予核准的,一律督促送專門學校從嚴矯治教育。三是犯罪類型集中。2018年至今年9月,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居前六位的分別是盜竊、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搶劫、強姦和故意傷害,六類犯罪人數佔受理總數的76.5%。
報告同時指出,近年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續上升。2018年至2021年,檢察機關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2萬人,年均上升6.1%。2019年至2021年,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從4.6萬人上升至5.2萬人,年均上升6.3%;其中,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被害人佔56.5%。
編輯 樊一婧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