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説:什麼人就做什麼事。同樣的,在高速公路上,我們都秉承着“什麼車就做什麼事”,但是總有一部分人,為了貪圖一時的方便,將不能用來載貨的車當做了“貨車”。
3月22日下午14時30分許,台州高速交警支隊五大隊民警在G1523甬莞高速臨海服務區整治。繆警官看着開進服務區的一輛麪包車皺起了眉頭,因為站在該面包車的車頭看不見車尾。
車上塞滿了鍋碗瓢盆被子等生活用品,有一個紅色塑料盆都頂到副駕女主人了。駕駛座中間還有一包拆開的泡椒鳳爪,兩人看起來悠閒自在,還不知道危險一直跟隨着他們。
駕駛員夫妻二人是從寧波搬家回玉環,為了圖方便就用自家麪包車當做貨車來搬家了。這“太不行了”,民警責令當場整改,兩人也經過教育認識到錯誤。
3月23日下午15時許,王警官在臨海服務區查到一輛麪包車上載貨過多,駕駛座後還放了電風扇鐵面板,駕駛員也表示這趟是要回家,所以就在車上裝了比較多的生活用品。
高速交警提醒:為了節約成本,客貨混裝,改變了使用性質,裝載量也超過車輛承受重量,會嚴重影響其剎車性能,同時所裝載貨物還會影響駕駛員視線,危及乘車人自身安全。
為了他人和自身的安全,請廣大駕駛人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運載貨物必須嚴格使用貨運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