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寫了一篇文章,説的是暴雨導致廣東廣西地區內澇,出現大面積的倒灌現象,不僅是路面的車輛被淹,有些地下停車場更是全軍覆沒,大家對這種現象紛紛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其中有一位網友的留言引起了我的注意。
這會不會是保險公司的軟肋呢?TA説的是他那有人暴雨天氣故意讓車淹,然後保險公司賠了再買新的,轉身喜提新車?底下網友説:你以為保險公司傻啊,平時買的保險像這種大事故都不保的,要單獨買自然災害險還有第三方事故險。
到底是不是呢?這裏有所分歧,因為在不久前我看過國內著名車評人YYP發的短視頻,相信有的人看過,他是這麼説的:當水沒有漫過保險槓,並沒有導致車廂進水,這種情況車沒事,保險公司不賠。
當水淹至車廂,車廂進了水,水位漫過儀表台,維修費很貴,但保險公司多半會給車做相應維修處理,這時就是輛泡水車;當水淹沒至車頂,保險公司會按保單上的理賠金額做報廢處理,但具體沒説是什麼險種賠付,該視頻底下網友的留言絕大部分都説是按車損險理賠,前提是不能二次點火。
不管誰説的對,要不要單獨買自然災害險還有第三方事故險,就算要的話,多留個心眼,依然是保險公司的軟肋。比如説有的車主,車開了三年,開膩了,或者車是個二三線品牌,比如説某泰,小毛病多,修車修的人都煩了,賣給二手車商,價格壓得低得不要不要的。
於是乎,乾脆就找個下暴雨必淹的地方,大家知道,每次內澇過去,下次再下暴雨,依然是大部分地方該淹的還是被淹,這是城市設計以及整個排水系統的問題,短時間內無法發生整體改變,停在必淹地方之後,靜待內澇來襲,完了保險公司賠錢,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倘若這種可以的話,那暴雨來臨之後,那就真的是幾家歡喜幾家愁了,你覺得這種方式成立嗎?【故意讓車被淹有風險,車主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