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經商、收取鉅款!印鈔造幣總公司又一高管落馬,“老領導”退休三年後被查

本文轉自:券商中國

違規經商、收取鉅款!印鈔造幣總公司又一高管落馬,“老領導”退休三年後被查

在主動投案4個月後,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董事陳耀明被“雙開”!

4月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披露,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央行紀檢監察組、河北省定州市監委消息:日前,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委員、董事陳耀明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被給予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

違規經商、收取鉅款!印鈔造幣總公司又一高管落馬,“老領導”退休三年後被查

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去年12月,央行官網對於陳耀明主動投案“疑似因私印‘同號鈔’2萬億”的謠言進行闢謠。今年2月,陳耀明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收取鉅額錢款、為親屬謀取私利

據4月8日中央紀委監委官網通報,經查,陳耀明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職工錄用中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力為親屬謀取私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多佔公有住房;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權便利在公司經營、承接印製公司及其下屬企業相關業務、安排親屬工作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索取或非法收受鉅額錢款。

上述通報稱,陳耀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職人員,喪失理想信念,目無黨紀國法,將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紀律,經央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陳耀明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央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陳耀明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河北省定州市監委對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據檢察日報消息,今年2月,陳耀明涉嫌受賄罪一案就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根據定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陳耀明利用擔任原海南華森實業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央行曾闢謠陳耀明私印“同號鈔”

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去年12月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央行紀檢監察組、河北省監委消息就通報了陳耀明主動投案的消息。

12月22日,央行官網發出一則闢謠聲明顯示:近日,網絡流傳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陳耀明涉嫌嚴重違法違紀、主動投案,“疑似因私印‘同號鈔’2萬億。”中國人民銀行貨幣金銀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為謠言,性質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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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在闢謠聲明中指出:“人民幣印製發行有嚴格的工作程序和技術標準,中國人民銀行一直依法依規開展相關工作。我行對造謠、傳謠行為嚴厲譴責,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

資料顯示,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是中國人民銀行直屬機構。根據該公司官網消息,去年12月20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國家市場監管相關部門核准,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改製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現名稱已變更為中國印鈔造幣集團有限公司。官網介紹稱,中國印鈔造幣集團是集人民幣設計、研發、印製並服務於現金全生命週期管理的一家大型國有企業。

據陳耀明簡歷,現年58歲的陳耀明與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淵源頗深。他20歲時進入印鈔造幣行業,在印鈔造幣總公司及子公司工作長達37年,其中任總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近20年。2021年1月,陳耀明卸任副總經理,任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董事,直至同年11月被免職。

“老領導”賀林免職退休3年後被查

事實上,陳耀明不是該系統首個被查的幹部。去年7月初,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總經理賀林在被免職退休三年後,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而落馬。

賀林是山西平陸人,他在人民銀行及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工作29年。歷任上海印鈔廠副廠長,中國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主任,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中國人民銀行集中採購中心主任等職,2018年被免職退休。

資料顯示,在賀林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總經理時,陳耀明正為該公司副總經理,在2003年至2013年間,兩人搭檔了十年之久。

除此之外,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在賀林和陳耀明先後被調查之前,2020年1月,中國印鈔造幣集團旗下直屬企業中鈔國鼎投資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龔士良落馬,並於同年9月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一審法院查明,龔士良收受人民幣1060萬元、10萬美元、新世紀紀念鈔100張、奧運鈔100張、2005年熊貓金幣1套、2015年生肖羊年5盎司彩色金幣1枚、5盎司熊貓金幣1套、2018年生肖狗年150克彩色金幣1枚,被判刑11年,並處罰金150萬。

中紀委官網曾發文《藏在金融土特產裏的權錢交易》剖析龔士良嚴重違紀違法案。文章提到,紀念鈔幣成了龔士良權錢交易的籌碼。謝某是一家錢幣投資公司的法人,其為中標中鈔國鼎的招投標項目,向龔士良承諾,中標後給予其等值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紀念鈔。

經查,龔士良在任職期間,為某公司承攬黃金質押代銷等業務提供幫助;幫助上海某集幣收藏有限公司使用中鈔國鼎的銷售渠道,銷售產品累計額達2.8億元;龔士良還擅自做主,將公司多個貴金屬紀念章生產項目交由上海某紀念幣制造有限公司生產,支付生產費用1700餘萬元。他利用職務便利換來的,是受益公司以現金、紀念鈔幣形式回饋的“謝禮”。

文章分析稱,金融“土特產”帶有明顯的貨幣金融行業特性。從已查處的案件看,一段時期內,系統內人員對外交往會送些紀念鈔、紀念幣等金融“土特產”,甚至存在少數人利用職務便利,倒賣大規格貴金屬紀念幣謀取私利的情況。

責編:王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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