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為保住工地工作,63歲老人買假身份證“減齡”被抓,檢察院:不予起訴
無錫惠山檢察微信公眾號近日發佈消息,11月5日,惠山區檢察院依法對兩名涉嫌偽造、買賣身份證件罪的犯罪嫌疑人陳某某、張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將“少捕慎訴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實落細。
“我為了保住飯碗才買了假身份證,我知道錯了。感謝檢察院,今後一定做守法公民。”聽到檢察官宣佈不起訴決定,犯罪嫌疑人陳某某含淚致謝。
據悉,陳某某生於1958年,今年63歲,因家境拮据,2020年3月到無錫的工地上挖土方謀生。據惠山區檢察院披露,剛到工地工作不久,陳某某就接到通知:年齡超過55週歲的員工不能繼續在工地幹活,公司即將組織人員到工地核查身份證。而陳某某已年逾六旬,超過了規定的年齡。
為保住飯碗,陳某某找到朋友張某某,託他買一張假身份證躲避公司檢查。張某某幫其聯繫了假證販子,陳某某提供了一個老鄉的身份證複印件和自己的一張照片,花費200元,拿到了一張假身份證。
在這張身份證上,只有照片是他自己的,其餘信息均為那位老鄉的。憑藉這張“減齡”的假身份證,陳某某順利通過檢查,得以繼續在工地上打工。沒多久,他和朋友張某某就因涉嫌犯罪被警方抓獲。
該案移送惠山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後,承辦檢察官對案件事實進行審查,認為陳某某、張某某主觀惡性較小,犯罪情節輕微,僅購買了一張身份證,剛剛達到構罪標準,且具有坦白、認罪認罰等情節。
檢察機關會同公安機關調取陳某某、張某某個人履歷、過往犯罪記錄等,查明沒有前科劣跡,未將假身份證用於其他用途,僅為保住工作崗位、維持生計,社會危險性較小。兩人還自願認罪認罰。綜合上述情況,檢察機關對該案作出不起訴決定。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無錫惠山檢察微信公眾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