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向4家傳媒協會發信:有自稱“記者”人士參與堵路

本文轉自【環球時報新媒體】;

據港媒報道,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向4家傳媒協會的主席發信,指警方近日在現場執法期間,發現涉及傳媒值得關注的事件,還表示發現有自稱“記者”的人士參與破壞公眾的違法活動。

香港警方向4家傳媒協會發信:有自稱“記者”人士參與堵路

資料圖 圖源:港媒

郭嘉銓向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張秀雲、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主席姜在忠以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主席陳奕釗發信。郭嘉銓在信中表示,上月30日在旺角朗豪坊商場內有人羣聚集,涉嫌違反限聚令。警務人員在現場截查時發現,其中有人自稱記者,卻未能交代受僱的傳媒機構,或未能出示記者身份的證明文件。警方遂向他們發出告票,當中包括一名自稱“馬聞”記者的17歲男子。

香港警方向4家傳媒協會發信:有自稱“記者”人士參與堵路

在上月31日晚,有人羣在旺角、太子一帶聚集,港警刑偵探員發現一名男子在西洋菜南街近弼街交界的馬路中央阻礙一輛貨車經過,雖然該輛貨車最後能夠駛離,但探員發現,該名男子與另外二人將雪糕筒踢出馬路進行堵路。探員成功截獲該名男子,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將他拘捕,並在其背囊內搜獲一張屬於他本人的記者證。這名被捕男子,就是於30日下午在旺角朗豪坊商場內被票控的“馬聞”記者。

香港警方向4家傳媒協會發信:有自稱“記者”人士參與堵路

資料圖 圖源:港媒

郭嘉銓表示,從上述的個案中,警方發現有自稱“記者”的人士參與破壞公眾秩序的違法活動,反問相關人士如何能夠客觀專業地報道新聞。他還表示,相關人士隨時可以用所的“記者證”掩飾身份,混在記者羣中,讓警務人員難以識別破壞社會安寧的人員,增加警方執法的困難,更妨礙專業記者的採訪工作。郭嘉銓重申,警方尊重傳媒的採訪自由及權利,亦致力協助專業記者報道真相,並指希望向傳媒協會反映警方在執法現場遇到的困難,以加深彼此的瞭解。

據港媒此前報道,“攬炒派”借“8.31事件”煽惑羣眾在港鐵太子站外“犯聚”。警方共拘捕15人分別涉嫌非法集結、襲警、縱火、藏有仿製槍械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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