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戰之後,美軍在戰爭中的陣亡率一直都非常低,即便像是美國曆史上進行的最長的戰爭越南戰爭,10年下來也才死了5萬人,相反越南方面的死亡人數則是超過了百萬,而在海灣戰爭之後,具備信息化作戰能力的美軍傷亡更是越來越小,海灣戰爭、伊拉克戰爭、阿富汗戰爭,美軍的傷亡都非常小,佔領敵國全境時死亡人數都不過數百人,可見要想在戰場上擊斃一名美軍是非常難的,並且還要付出慘重的代價。
美軍陣亡之所以很難,有一點重要原因就是其裝備的豪華和戰術的先進,美軍一直在追求非對稱作戰,其主要表現手法為以強大的火力優勢(主要是空中優勢)殺傷敵軍的絕大多數有生力量,從而達成決定性勝利,步兵參與的交火作戰往往並不激烈,而且一般美軍陸軍也擁有壓倒性火力優勢,還可以隨時呼叫空中支援,所以美軍士兵的處境都不會太難。
同時美軍士兵的防護措施非常完善,美軍已經全面實現了機械化,每個班的士兵都擁有裝甲車保護,對於只有輕武器的敵軍來説很難穿透其裝甲,而且美軍士兵人人有防彈衣和防彈頭盔,能有效抵擋破片流彈帶來的傷害,甚至可以直接抵禦一些槍械的近距離直射,這種防護之下確實是很難擊斃一名美軍。
當然還有一點就是就算是士兵死了也不一定算“陣亡”,美軍的死亡人數會嚴格分為陣亡人數和事故死亡人數,兩則幾乎相差不多,甚至後者往往還要多於前者,這是因為美軍士兵的陣亡必須要在執行任務中死亡,而且必須有證據證明是被敵人擊殺。意思就是説如果你是在後方沒有任務期間休息,被敵人偷襲擊斃,則不算陣亡;被友軍擊中死亡也不算陣亡;當你負傷後,如果送到救治單位時你還活着並進行救治,那就不算執行任務了,而此後不治身亡也不算陣亡。
最後就是要有證據證明你死了,假如作戰中一人死了,但屍體面目全非無法辨認,沒有證據顯示這具屍體就是這個人,那也只能算失蹤,這也是為什麼有的美國大兵喜歡在身上文身,並且個人銘牌會放在不容易被擊中的地方,比如鞋裏,因為這樣就能辨認屍體。可見美軍士兵死亡後要想被判“陣亡”,這條件還是真的嚴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