醜聞再一樁!民代揭發前NCC高官收台灣媒體現金顧問費

來源:台海網

台媒“鏡電視”引發的爭議愈演愈烈,“時代力量”民代陳椒華昨日(4月14日)加碼爆料,指“鏡電視”副總編陳素秋從去年5月起每月領取現金10萬元(新台幣,下同)給“前NCC官員”,但NCC(台灣通訊傳播委員會)自始自終都在護航,根本沒有真正進行調查。陳椒華現場提案要求成立資料調閲小組,卻遭NCC“主委”陳耀祥以此案還在調查中,這是政治干預為由反駁,並且在7席民進黨“立委”全數投下反對票情況下,調閲小組提案遭到封殺。台媒對此諷刺,陳耀祥每次都有一套説詞,不清楚、不知道、不瞭解、不應該、不適當,與其説他辯才無礙,倒不如説已到了“死豬不怕滾水燙”的境界,一皮天下無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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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耀祥

台媒“鏡電視”5月8日將正式開播,但該媒體從今年1月取得新聞台執照以來,爭議有增無減,幾乎每週一爆。除了“鏡電視”內部“政變”一個月之內換了三個董事長,還有人力與“鏡週刊”共用、“鏡週刊”社長裴偉每月領取150萬顧問費等醜聞之外,現在再添一樁“支付前NCC高官顧問費”。

陳椒華昨在立法機構“交通委員會”上,出具“鏡電視”時任財務長的內部資料,“鏡電視”副總陳素秋每個月以自己名義提領現金10萬元“顧問”費用給前NCC高官,倘若文件屬實,“鏡電視”涉及會計憑證不實,還有逃漏税、洗錢之嫌,但NCC這些都沒在查,只會幫“鏡電視”發聲明。

對於陳椒華有備而來,陳耀祥聲稱他不知道“立委”手中的資料從何得來,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我們手頭根本沒有這個資料,這是他們後來翻臉後的資料,一看就知道嘛。” 表示知道後會去進行調查。

陳耀祥還稱,他不知道“立委”指的“前NCC高官”是誰,但若已經離職了,不見得是NCC的人,且NCC不是刑事調查機關,“鏡電視”董事申請變更案還在NCC手上,個案還在進行,“‘立委’這樣是把手伸進NCC裏面是不可以的”,這是在指導辦案。

陳椒華表示,“鏡電視”自提出執照申請案以來就爆發諸多爭議,先後補件超過30次,NCC之後也沒有真正在調查,因此要求成立調閲小組,希望調閲“鏡電視”核准當次的委員會逐字稿、會議錄音檔案,以及1月19日之前相關審查紀錄、公文往返紀錄、申請文件等資料。

針對此事,台灣“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強調,NCC標準必須要一致,當時怎麼對待中天新聞台,對其他電視台就要用同樣標準,大家就沒話講,而不是取消中天新聞台執照後,對其他媒體這麼寬鬆,別人當然覺得不平則鳴。

為什麼各界對“鏡電視”的申設,幾乎與“NCC護航”畫上等號?台灣“中時新聞網”發表文章指出,先不提“鏡電視”是台灣地區10年來首度核准的新聞台,在台灣新聞頻道多如牛毛的環境下,NCC核准鏡電視申設必有其過人之處,沒想到“鏡電視”不給面子,竟是爭議多到空前絕後。

“中時”指出,陳耀祥當年關中天時,把新聞倫理掛在嘴邊,彷彿正義使者的樣子,如今對“鏡電視”眾多內部管理與資金運用不當傳言,卻視若無睹,即使NCC內有雜音,陳耀祥都可不當一回事。

聽聽陳耀祥的理由,無一不荒謬,各項爭議,都由“鏡電視”説了算,NCC還是監理機關嗎?當民代拿出弊案證據時,陳耀祥還可以冠上“陰謀論”,連這是翻臉爆料的話都説得出來,但講來講去,還是不會查。這就更不用提,當民代拿出“鏡電視”每月付給NCC高官顧問費,如此有損NCC顏面的醜聞,陳耀祥也無感,有醜聞,就該調查,唯有徹查,才能維護NCC名譽。

“中時”人圍毆,NCC如果還“在意”外界的評價,還想留點官箴給人探聽,“鏡電視”弊案也別查了,直接移送檢調比較乾脆。講難聽一點,真的有人認為NCC可以公正的調查、還有任何人期待NCC可以查出個所以然嗎?還不就是又在演戲。(來源:海峽導報新媒體 林靜嫺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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