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李傑翔被捕!和多個“老虎”有交集,被查前一週還露面

政知道消息,在落馬5個月之後,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李傑翔被決定逮捕。

據最高檢9月27日消息,李傑翔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傑翔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幾個細節值得一提。

其一,李傑翔是2022年青海“首虎”。

李傑翔曾在內蒙古、青海兩地工作,擔任過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通遼市委書記,青海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務副省長等。

2022年1月25日,李傑翔辭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當選為青海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僅僅兩個多月之後,2022年4月7日,李傑翔被查,成為2022年青海“首虎”。

李傑翔被查十分突然。

在被查的前幾天,他還曾公開出席活動。3月31日,青海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在西寧舉行。李傑翔主持第一次全體會議和閉幕會議。

“老虎”李傑翔被捕!和多個“老虎”有交集,被查前一週還露面

第二,到青海工作前,李傑翔長期在內蒙古工作,曾是“老虎”邢雲和莫建成的下屬。另外,李傑翔還曾和“老虎”雲光中共事。

邢雲在2001年12月至2006年12月擔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包頭市委書記,其間李傑翔歷任包頭市石枴區代區長、區長、區委書記,包頭市土默特右旗旗委書記等。

邢雲卸任後,莫建成成為包頭市委書記(至2010年4月)。在莫建成任內,李傑翔躋身包頭市委常委。

李傑翔曾與雲光中兩度搭班子。

2016年2月李傑翔任呼和浩特市長後,同年11月,雲光中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書記。

2017年5月,李傑翔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通遼市委書記,彼時雲光中仍任呼和浩特市委書記。雲光中於2019年6月被查。同年9月,李傑翔跨省到青海工作。

還有一個細節。

李傑翔是在2017年5月出任通遼市委書記的,在他之前,擔任該職務的是宋亮(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職)。2021年2月,宋亮在甘肅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任上被查。

2020年,內蒙古開始倒查20年涉煤腐敗問題。

當時,內蒙古召開了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官方直陳,此舉是“針對雲光中、白向羣、邢雲、雲公民等腐敗案件暴露出的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

第三,在青海工作期間,李傑翔曾擔任“木裏煤田非法開採問題調查組組長”。該礦區非法採煤問題,曾被此前落馬的青海原副省長文國棟稱為“闖了天禍”。

2020年8月14日,木裏礦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召開。那次會議顯示,副組長名單中,李傑翔在列。

2022年9月,李傑翔被雙開。紀委通報稱:

李傑翔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處心積慮搞政治投機,為謀求職務晉升結交政治掮客,利用國有礦產資源搞政治交易,對抗組織審查搞政治偽裝,求神拜佛搞迷信活動;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信奉庸俗的“酒桌文化”,肆意吃喝享樂,違規收受禮金;

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提供幫助;

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市場經濟活動;

道德敗壞;

毫無紀法底線,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利用親友經商做掩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開發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值得一提的是,“為謀求職務晉升結交政治掮客”這一表述值得關注。

近年來,被查處的“大老虎”中,結交政治騙子或政治掮客的不在少數。

比如,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劉國強“盲目聽信政治騙子,花費巨資跑官買官被騙”;青海省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蒙永山“官迷心竅、跑官買官被騙”;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雲“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結交政治騙子,熱衷政治投機,造成惡劣政治影響”;司法部原部長傅政華“長期結交多名‘政治騙子’,造成惡劣影響”等等。

原標題:“老虎”李傑翔被捕!和多個“老虎”有交集,履新兩個多月後被拿下,被查前一週還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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