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出納半年花430萬打賞男主播!其中挪用144萬公款:迷戀其才華
廣西河池女子銀某迷戀抖音男主播,為買禮物打賞主播瘋狂至極,不僅透支個人信用卡,還動歪念挪用上百萬元公款,其因涉嫌職務侵佔罪被公訴機關提起公訴。2021年11月22日下午,河池市金城江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職務侵佔案。
公訴機關指控
2020年起,被告人銀某因欣賞愛慕抖音APP的主播,利用其擔任廣西某房地產開發集團出納並持有公司經營活動賬户的工作便利,非法侵佔數額巨大的公司資金用於充值抖音APP購買虛擬幣,再換成虛擬禮物打賞給主播,後其行為被公司發現並於2021年1月21日向公安機關報案。經對其侵佔的金額進行司法鑑定,認定銀某侵佔公司的資金共計144.33萬餘元。
公安機關經查,發現銀某已於2021年1月12日出國躲避,後在公安機關的動員下,銀某於同年4月8日回國投案,同年6月17日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
銀某供述
自己一玩抖音便着了迷,在抖音上發現一個叫“小風風”(化名)的男主播,看了他直播唱歌后,覺得這個主播很有才華,每天去他直播間買禮物打賞,最初從10元的禮物開始打賞,後面如同有癮一般打賞得越來越多,打賞給“小風風”的最貴禮物摺合人民幣達6666元。在瘋狂的打賞過程,她花光了自己的積蓄,還透支了個人信用卡,後面實在沒錢了便鋌而走險動用公司的公款。
公安機關調查發現,銀某所使用的抖音號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充值500多萬元,用於換禮物打賞抖音主播,其中有430萬餘元是用於打賞“小風風”。詢問中,辦案民警問銀某為何要瘋狂打賞給“小風風”,其稱當時覺得他才華橫溢,因為迷戀他的才華,所以才如同着魔一樣,瘋狂地打賞給他。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銀某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佔公司的財產以滿足其個人網絡揮霍,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職務侵佔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控辯雙方進行了充分舉證、質證、辯論,審判長宣佈休庭,案件將擇日宣判。當天,河池公路發展中心組織108名幹部職工到場旁聽庭審,以案示警、以案為戒,為領導幹部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教育。
來源:河池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