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這些水電氣暖不合理收費要取消

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公用事業,直接關係社會公眾利益和人民羣眾生活質量。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清理規範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就清理規範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提出意見。哪些收費要取消、哪些收費要規範?一起來看——

3月1日起,這些水電氣暖不合理收費要取消

這些不合理收費,取消!

供水——

取消供水企業及其所屬或委託的安裝工程公司在用水報裝工程驗收接入環節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費、增容費、報裝費等類似名目開户費用,以及開關閘費、竣工核驗費、竣工導線測量費、管線探測費、勾頭費、水鑽工程費、碰頭費、出圖費等類似名目工程費用。

供電——

取消供電企業及其所屬或委託的安裝工程公司在用電報裝工程驗收接入環節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費、計量裝置賠償費、環境監測費、高壓電纜介損試驗費、高壓電纜震盪波試驗費、低壓電纜試驗費、低壓計量檢測費、互感器試驗費、網絡自動化費、配電室試驗費、開閉站集資費、調試費等類似名目費用。

供氣——

取消燃氣企業應通過配氣價格回收成本的收費項目,包括:涉及建築區劃紅線外市政管網資產的增壓費、增容費等類似名目費用;涉及市政管網至建築區劃紅線連接的接駁費、開通費、接線費、切線費、吹掃費、放散費等建設及驗收接入環節費用;涉及建築區劃紅線內至燃氣表的設施維修維護、到期表具更換等費用。

取消與建築區劃紅線內燃氣工程安裝不相關或已納入工程安裝成本的收費項目,包括開口費、開户費、接口費、接入費、入網費、清管費、通氣費、點火費等類似名目費用。

供暖——

取消北方採暖地區城鎮集中供熱企業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費、集中管網建設費、併網配套費等類似名目費用。建築區劃紅線內屬於用户資產的供熱設施經驗收合格依法依規移交供熱企業管理的,相關維修維護等費用由供熱企業承擔,納入企業經營成本,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

接入工程費用——

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的投資界面應延伸至用户建築區劃紅線,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另有規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擔建築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

從用户建築區劃紅線連接至公共管網發生的入網工程建設,由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承擔的部分,納入企業經營成本;按規定由政府承擔的部分,應及時撥款委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建設,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資建設。

其他費用——

嚴禁政府部門、相關機構對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計量裝置強制檢定收費;檢定費用由委託方支付,但計量裝置經檢定確有問題的,由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承擔檢定費用,並免費為用户更換合格的計量裝置。

嚴禁向用户收取水電氣熱計量裝置費用。

任何單位代收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費時,嚴禁向用户加收額外費用。

建築區劃紅線內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管網的建設安裝、更新改造、維修維護等費用已由政府承擔的,不得再向用户收取。

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築區劃紅線內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管線及配套設備設施的建設安裝費用統一納入房屋開發建設成本,不得另外向買受人收取;投入使用後,可依法依規移交給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實行專業化運營管理,相關運行維護等費用納入企業經營成本。

以上收費項目,沒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據的全部取消;地方政府採取特許經營協議等方式授權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以入網費、集中管網建設費、併網配套費等名目收取專項建設費用補償收入的,應結合理順水電氣暖價格、建立健全補貼機制逐步取消,具體取消時間由各地確定。

3月1日起,這些水電氣暖不合理收費要取消

這些收費行為,嚴格規範!

為滿足用户個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務等,應明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允許收取合理費用,實行明碼標價。

對市場競爭不充分、仍具有壟斷性的少數經營服務性收費,可依法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城鎮老舊小區水電氣暖改造工程費用,可通過政府補貼、企業自籌、用户出資等方式籌措,具體方式和費用分攤方案由各地區結合實際確定。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應抄表到户、服務到户,嚴格按照政府規定的銷售價格向終端用户收取水電氣暖費用。

對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暫未直抄到户的終端用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水電氣暖費用中加收其他費用,對具備表計條件的終端用户,應按照政府規定的銷售價格執行;對不具備表計條件的終端用户,水電氣暖費用應由終端用户公平分攤。

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和配套設施的運行維護費用等,應通過物業費、租金或公共收益解決,不得以水電氣暖費用為基數加收服務類費用。

嚴禁以強制服務、捆綁收費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費用。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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