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最新要求:進一步降低收費!

由 鈄翠娥 發佈於 綜合

9月15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見》

公開發布

《意見》從五方面提出23條具體要求。在進一步規範涉企收費、推動減輕市場主體經營負擔方面,意見提出,着力規範金融服務收費,鼓勵證券、基金、擔保等機構進一步降低服務收費,推動金融基礎設施合理降低交易、託管、登記、清算等費用。

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

進一步破除隱性門檻、推動降低市場主體准入成本方面,《意見》提出,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着力優化工業產品管理制度;規範實施行政許可和行政備案;切實規範政府採購和招投標;持續便利市場主體登記。

對於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意見》要求,健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及動態調整機制,抓緊完善與之相適應的審批機制、監管機制,推動清單事項全部實現網上辦理。穩步擴大市場準入效能評估範圍,2022年10月底前,各地區各部門對帶有市場準入限制的顯性和隱性壁壘開展清理,並建立長效排查機制。深入實施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推動出台全國版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

着力規範金融服務收費

進一步規範涉企收費、推動減輕市場主體經營負擔方面,《意見》要求,着力規範金融服務收費。

具體而言,《意見》提出,加快健全銀行收費監管長效機制,規範銀行服務市場調節價管理,加強服務外包與服務合作管理,設定服務價格行為監管紅線,加快修訂《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等予以合理優惠,適當減免賬户管理服務等收費。堅決查處銀行未按照規定進行服務價格信息披露以及在融資服務中不落實小微企業收費優惠政策、轉嫁成本、強制捆綁搭售保險或理財產品等行為。鼓勵證券、基金、擔保等機構進一步降低服務收費,推動金融基礎設施合理降低交易、託管、登記、清算等費用。

持續優化投資和建設項目審批服務

進一步優化涉企服務、推動降低市場主體辦事成本方面,《意見》要求,持續優化投資和建設項目審批服務。

具體來看,《意見》提出,探索建立部門集中聯合辦公、手續並聯辦理機制,依法優化重大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對用地、環評等投資審批有關事項,推動地方政府根據職責權限試行承諾制,提高審批效能。2022年10月底前,建立投資主管部門與金融機構投融資信息對接機制,為重點項目快速落地投產提供綜合金融服務。2022年11月底前,制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標準化規範化管理措施。2022年底前,實現各地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市政公用服務企業系統互聯、信息共享,提升水、電、氣、熱接入服務質量。

切實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公正監管,切實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具體來看,創新實施精準有效監管,嚴格規範監管執法行為,切實保障市場主體公平競爭,持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關於切實保障市場主體公平競爭,《意見》明確,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2022年10月底前,組織開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細化壟斷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認定標準,加強和改進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依法查處惡意補貼、低價傾銷、設置不合理交易條件等行為,嚴厲打擊“搭便車”“蹭流量”等仿冒混淆行為,嚴格規範滯壓佔用經營者保證金、交易款等行為。

編輯:何白

校對:王丹丹

責編:蔚來

編審:朱琰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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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江南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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