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車污染道路,城管不到現場也能執法?

水泥車污染道路,城管不到現場也能執法?

“非現場”執法指執法人員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對當事人的違法事實、現場情況進行收集和記錄,並形成特定的影像數據資料,以此為證據,對違法當事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的執法方式。

閔行區七寶城管執法中隊為進一步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利用“非現場”執法處理了一起攪拌水泥車輛灑落混凝土污染道路的違法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近日,中隊隊員巡查至漕寶路1800號門口時發現漕寶路西向東路段存在大量泥漿、砂石的情況。

中隊隊員一方面組織人員力量對該處污染道路進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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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通過道路監控探頭對往來車輛進行查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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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鎖定違法車輛以及所屬公司後,中隊於9月14日約談該企業負責人,在事實面前負責人表示願意配合執法,並承諾加強後續車輛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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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階段,七寶城管執法中隊將不斷探索豐富“非現場”執法應用場景,維護良好的城市環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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