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宋春曉 通訊員 王振潔 德州報道
“喂!請問是魏新娟法官嗎?你有一個快遞……”11月18日下午,正在忙碌的德州平原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魏新娟突然接到了一個快遞電話,掛掉電話,她回憶自己因工作繁忙已很久未上網購物了,這個快遞究竟是誰寄的呢?
長圓形的快遞包裝顯得更加神秘,她的助理崔曉小心地拆開快遞,抽出一個圓長的黃色袋子,慢慢打開,只見一面紅彤彤金燦燦寫着“關愛百姓排憂解難”的錦旗映入眼簾,快遞貼籤顯示為河北省肅寧縣肅寧鎮,看到這個熟悉的地址,魏新娟恍然大悟,原來是前不久經調解結案的當事人河北某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寄來的。該案緣起1年前……
2020年1月疫情期間,原告河北某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與被告德州某某消毒科技有限公司通過微信的形式達成酒精買賣協議,約定原告購買被告公司酒精,總價款84000元。原告按照協議約定支付了貨款後,被告未按照約定在15日內發貨。2021年5月7日經雙方溝通,被告同意退20000元貨款,剩餘貨款經多次催要未果。
2021年9月23日,河北某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將該消毒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消毒科技公司返還貨款64000元及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消毒科技公司認為自己不存在違約不發貨,其原因是協議達成後所有原材料已備齊,只是當時要貨的很多,發貨是按照簽訂協議的先後順序及對疫情嚴重的地方優先發貨的規定辦理,但再發貨時是原告明確表示不要貨要錢,是原告的行為給消毒科技公司造成了損失,故不同意全額退款。
魏新娟法官受理案件後,綜合分析該案既存在疫情不可抗拒又涉及營商環境等多種因素,便從平等保護雙方利益的角度考慮,依法進行調解是解決該糾紛的最佳方案。於是,便與法官助理崔曉和書記員朱遠營分別通過電話、微信不辭辛勞多次組織原被告雙方進行協商。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最終通過“雲上法庭”平台“隔空傳話”式的“面對面”促成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而被告當庭按照協議通過微信轉賬返還了原告貨款58000元,即案結事了又大幅降低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原告曾在電話中表示要專程到平原感謝,被魏新娟婉言謝絕,但沒曾想到原告又以這樣的方式送來了錦旗。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公正、高效的審判執行是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必不可少的重要保障。平原法院在審理涉企業糾紛案件中,從優化營商環境、維護市場秩序、充分保護企業合法權益角度出發,加大調解力度,儘量促使糾紛以調解案結事了,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